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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苏力

也谈苏力


吴洪淇


【全文】
  

  苏力,于我来说,是一个有着特殊意味的名字。
  我始终觉得,每一位法学界的人都应该读一读苏力的东西,应该了解一点他的东西,不管赞不赞成,都会有对你的灵魂和看法有一定冲击的。王旭说得很对,苏力给了很多人最初的阅读兴趣和问题意识。当年,当我还在兰州一个工科学校忧闷彷徨的时候,我的一个老师向我推荐了苏力。只觉得从那时候开始,生活渐渐有了些变化,想法多了些,对法律、对生活乃至对世界的看法似乎与以前不一样了。我总觉得,人这辈子会都很读书,但是,只有极少数的书会对你的人生产生影响,我觉得苏力的书于我而言,意义就在于此!
  当然,我的个人经历并没有多少代表性。毕竟,我是在一个选择余地很小的情况下,碰着了苏力,并因此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一直在思想上追随于他——几乎细读过他所有的文章,包括演讲稿。这种条件决定了苏力成为我观望整个法学界的窗户。也就是从苏力身上,我对波斯纳、福科、韦伯等人。但是,在几年前我们很多人的选择余地比我要大得多,因为会有图书馆丰富的藏书和名师的教导,他们会接触到许多更具原创性的思想家。他们会觉得,苏力其实也不过尔尔。尽管如此,我还是希望他们读一读苏力,因为从苏力身上所反映出来的很多现象都是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的。我觉得,苏力是中国法理学命运的一个缩影!
  

  苏力常常说自己也许会是一个悲剧,但是他还是要这样走下去,即使是悲剧,也为他人做一个见证,让别人不要重蹈覆辙。我觉得这是一种无奈的辩解,苏力自己也许更加知道为什么是一个悲剧!在《法治及其本土资源》的自序中,苏力向整个法理学界的人士发出一个追问:什么是你的贡献?到了《阅读秩序》的学术自传中,苏力还在为自己的立场解释,解释自己为什么要站在这样一个立场?而到了《制度是如何形成的?》的自序中,他就已经放弃了解释的立场,他的态度变成了“撇帚自珍”了。这是一个逐步放弃的过程,这是一个逐步对沟通失去信心的过程!
  于我看来,苏力的“悲剧”是整个法理学的困境之折射。中国法理学不仅在整个世界法理学中,一直处于向西方学习的地位,甚至在本国社会科学中,也被讥为“幼稚”的学科。这种尴尬处境的由来并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自从清末法律变革以来,大量法律被移植进中国社会,但是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并不显著,法治的梦想如此的遥遥无期。很多与法律有关的社会现象得不到有力的理论解说。法律理论更多地变成了对官方的政策阐述或者对国外的理论的转译。在社会的大环境中,法学理论本身并没有显示出它们得以存在的理由,因此,各种责难之词便接踵而至。因此,当戴逸先生说中国法理学之幼稚的时候,当苏力问了一句“什么是你的贡献?”的时候,整个法理学人士似乎就不那么自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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