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直观、形象地展示这些案件的状况,同时也为了便于下面更好地对其进行分析比较,我们不妨制作出下面的表格来说明。需要事先作出交代的是,对于“外来”和“本地”未成年人的区分,是以省作为划分标准的,也即浙江省内的未成年人犯罪都划归在本地未成年人犯罪里面。
表二:2006年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状况
表三:2006年本地未成年人犯罪状况
(二)犯罪及其处理的现状和原因
1、侵财型案件多和共同犯罪多是外来未成年人犯罪的两大特点或趋势。
(1)犯罪种类上,盗窃、抢劫和抢夺等侵财型案件占据了绝大部分,暴力犯罪倾向日趋严重。
在2006年全年外来未成年人犯罪中,这三类案件高达87%——盗窃案件更是以53%的高比例而占据“半壁江山”,只有13%的案件为其他性质的犯罪。如此高比例盗窃犯罪的发生与浙江省近年来提高盗窃罪的起点数额到2000元人民币有一定关系,而且浙江省的公安人员“不打人”也是一定程度的促进因素。 此外,外来未成年人犯罪不仅以侵犯财产为主,而且带有相当程度的暴力性,如抢劫罪占据了涉罪总人数的32%,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有1起2人。这说明外来未成年人犯罪性质越来越严重,而且犯罪情节越来越恶劣。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甚至光天化日之下结伙在公共场所持刀作案,社会危害性极大。不过,由于地域差异的缘故,外地来东阳的未成年人对吸毒贩毒、绑架勒索和性犯罪等涉足较少,与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的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出现这种现象从犯罪起因看,既有基于生存的需求,也有为满足因外部刺激而对奢侈生活方式的欲望,还有一部分是出于外来未成年人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的报复心态。犯罪的暴力化程度增强则与未成年人易冲动和做事不太计较后果有相当大的关系。这些外来未成年人多是农家子弟,大部分只有初中以下的文化程度便过早地出来打工谋生,在缺少上学、就业及技能训练机会的情况下,找工作或者工作过程中四处碰壁,导致很多人在异乡生活贫困交加。加之外来未成年人生活在陌生环境,在邻里关系及其他社会生活方面感受到的往往是城市居民的冷漠、歧视甚至排斥,缺乏社会认同感,致使多数外来未成年人因此而感到无助、精神压抑甚至仇恨,调适不好的化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当然,基本的物质需求并不必然引发犯罪,高档次的物质消费却是诱发外来未成年人犯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外来未成年人对于生活满意度的参照主要是当地居民的生活,他们受居民高消费文化的影响,虽然不具备高消费的能力,但却有很强的高消费欲望。高消费必须有相应的收入或经济基础为支撑,当自身赚取的钱财不够花或者根本就没有钱花的时候,爱慕虚荣和盲目崇拜的心理便加剧心理失衡,他们因此便会围绕着财产、享受和娱乐采取非常手段以获得钱财而犯罪。 还有一些外来未成年人由于远离家庭,缺少了家人的关爱、监督和管束,在成长的道路上迷失方向,专门以作案为生,令人痛心。当然,在盗窃罪等侵财型犯罪中也有因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出于报复心理而作案的,如有的是因老板拖欠工资而报复老板的,有的是在中介寻找工作受骗后转而报复社会的等。可见,外来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问题也是实际存在的,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