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法律服务成为一种职业的四个特征之所以意义深远,不仅因为它们为律师们的职业自豪感(其他人常常对此感到厌恶)提供了理由,而且还在于每一种特征都以一种不同的方式来有助于改善四种分离力量的一种,恰恰是这些孕育出我们这个富足和复杂社会的分离力量的发展激发了其自身的释放。在一个有着诸多分裂力量的世界中,法律职业是一股整合力量,这就是为什么虽然律师们在一个像我们这样的民主社会中受到普遍质疑,但是他们在政府事务中却仍然被委以重任的一个原因。这也是为什么每一个人——而不仅仅是律师们——都应该关注法律职业主义文化所受到的威胁。界定了这一文化的那些价值是律师们所作的沟通世界不同领域的工作的核心,就此而言,不同领域的割据现象就是现代生活最为熟悉也是最为危险的特征。
四
但是,这些价值在今天受到威胁了吗?我们能自信法律职业主义文化能幸免于难吗?这是否是律师们的自负呢?它们是否能够继续扮演与它们在过去一样具有社会价值的角色?我为这些怀疑而寝食难安。我担心事情正在迅速起变化,而且变得更糟。我担心法律职业主义正处于危险——深深的危险——当中,并且,我想通过简要地解释其中的原因来做一个小结。
在最近的25年中,美国法律职业已经由于一系列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全然改变了,这些变化已经危及到使法律服务成为一门职业的四种特征中的任何一种。首当其冲的是,律师服务的商业化,尤其是在律师服务的上游,在这个国家最大并最具声望的律师事务所中已经引入了一种竞争要素,这种竞争要素已经致使这些事务所中的许多律师将他们的公共责任视为一种他们在投委托人自身利益之所好的混乱情况下已无法消受得起的奢侈品了。[17] 我不得不说,由于美国律师协会和其它组织所作出的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正式声明,这种趋势已经急剧恶化了,这些声明越来越认可这样一种观点,即通过以一种最大的热情为他们委托人的私人利益服务就能实现最好地为公众服务,这实际上是将律师们看作亚当•斯密意义上的商人,他们依靠一只看不见的手来将他们对私人利益的追求转化为对整体社区的利益。[18]
以此同时,在律师法律服务中,不断增长的专业化所带来的压力也是日益加剧,而且我们还无法确定律师们还能在多长时间内忍受这种压力。专业化的要求部分地反映了律师们与委托人之间关系的变化,在今天,委托人愈来愈期望他们的律师为一个狭小的有限的范围内的诸多难题提供指导,而不是像上代之前的法律顾问们那样常常被要求提供的广泛的、通用的建议。我们今天所遵守的法律规则在数量上和复杂程度上的迅猛增长也加强了专业化压力。每年都添加了大量新的法律,还有法庭所宣告的数不胜数的判决意见书(opinion)。在这个日益扩展的法律世界中,期望任何一个律师即使在这一世界的一小部分之外再掌握一些其它知识似乎已越来越不现实,因而,伴随着专业化的要求日益增长,我们迫切地要求一种更加专业化的法学院课程。
相比以前而言,今天有更高比例的律师在大型机构——五十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中工作。这种变动意味着任何一家大的组织都必然要求科层化和管理的增加。结果是一种文化的形成——再一次地,最明显的是在这个国家的最主要的律师事务所中——这种文化的特征在于就任务和责任进行管理性划分,在于由团队取代单兵作战,在于相对刚性的指令等级取代了20年前即使在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同样存在的较为陈旧的平等权利管理(collegial arrangement)。所以,这些律师事务所中的许多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反映出一种与他们的组织机构、与他们的份内工作相对分离的感觉还值得惊奇吗?他们像科层制下的工人常做的那样抱怨他们个人成就感减少、疏离感增加还值得惊奇吗?[19]
最终,像我们世界其它事物一样,法律服务正处在丧失它的时间范围并且缩减至一系列不相关的点的危险之中。法律数量的不断增加以及解释这些法律的司法裁决的多样化已经削弱了每一个单一裁判的作为先例的价值——因为现在对一个非常相同的问题一个人常常会发现多个相互冲突的答案——并且这种先例的削弱已经将法律服务与过去的规范基础截断开来。[20]技术也已经以一种不同的方式缩短律师们的时间范围。电话(现在是手机)、传真(现在是无处不在)还有计算机(现在能够以光一样的速度来生成文档和进行文档修改)共同促使法律服 务进入这样一种境况之中,在这种境况下今天许多律师都抱怨他们的委托人期望他们迅即对每一个问题给予答复而不给他们思考的时间。结果就是经验的破碎,以及一个人的时间参照系的日益狭隘,这是一种心灵的内在状态,这种内在状态的外在反映就是律师们以一种令人眼花缭乱的速度从一家事务所流动到另一家事务所的这样一种日益增长的趋势。(这种趋势意味着律师们对任何比自己更为长久的组织的兴趣和依恋都弱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