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误解党主立宪的人。他们没有弄清楚党主立宪是怎么回事,或者不想弄清楚党主立宪是怎么回事,认为党主立宪就是党主持立宪,不合宪政原理,因而反对党主立宪。刘晓波、章立凡等人就是如此。他们之所以误解党主立宪,其实也是因为受理想主义的支配。
第四,固守主义者。他们认为中国老百姓素质太低,能力太差,不能享受任何民主,只能一切服从政党。这些人往往以经济利益、整体利益、国家利益、社会稳定为说辞,实际上是为了维护小集团利益,他们其实是极端利己主义者。
固守主义者不愿意顺应历史发展的大趋势,理想主义者仅仅看到党主立宪的“渐”或者“退”,看不到党主立宪的“进”,他们共同的思想基础是教条主义。
理想社会主义者所秉持的政治教条是“党政分开”,“一切权力归苏维埃”,认为党主立宪会导致党政不分,导致历史倒退。固守主义者所秉持的政治教条是“东西南北中、工农兵学商,党是领导一切的”,认为党主立宪就是反对党的领导,至少是削弱党的领导。理想民主主义者所秉持的教条是“多党竞争,轮流执政”,认为党主立宪不符合政党政治的原理,会阻碍历史进步。
三、党主立宪不是“执政党主持立宪”
有些人将党主立宪理解为执政党主持立宪,然后对党主立宪的主张进行批评甚至嘲讽,这不是一种严谨的学术批评的科学态度。
章立凡说:“有理论家直白宣称,政改的模式应定位于‘一党执政,党主立宪’。中国共产党是当今中国大陆唯一的执政党,从这个前提出发,执政党主持立宪顺理成章。”“‘党主立宪’也不是新发明,国共两党在20世纪皆已奉行。” 如果按照君主立宪的逻辑来理解党主立宪“理论家们肯定不同意”[ii]
这里,章立凡先生显然将党主立宪理解为“党主持立宪”了。如果党主立宪就是执政党主持立宪的话,那么它确实没有什么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然而,党主立宪的概念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不是党主持立宪的意思。
1986年12月,在江苏省委党校的一次讨论宪法的学术沙龙上,笔者就明确表示党主立宪这个概念是受君主立宪概念的启发而产生的。
后来,1989年,论党主立宪的论文得以正式发表,笔者用专章论述了“党主立宪概念的逻辑渊源”,指出:“既然历史上出现过君主制与民主制以及宗主制与民主制的结合,为什么我们不能设想党主制与民主制的结合呢?既然有了君主立宪的概念,为什么不能演化出党主立宪的概念呢?”[iii]
君主立宪的英文表述是constitutional monarchy,是“立宪的君主政体”或者“立宪君主制”的意思,而不是君主主持立宪的意思。同样道理,党主立宪当然也是“立宪的党主政体”或“立宪党主制”的意思。这一点,凡是赞成党主立宪的理论家都是这个意思,没有人说党主立宪就是党主持立宪。
比如,周天勇在中央党校的远程教学网上多次强调:人家搞君主立宪,我们搞党主立宪;人家能搞君主立宪,我们为什么不能搞党主立宪?
再如,程宝光说:“从直接党主制向党主立宪制的过渡,可以称为从党治向法治的过渡。”“它在基本上是共产党作主,同时采取了人民自己作主的形式。”[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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