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政协委员的“麻辣语录”法理内涵
黄秩和
【全文】
“麻辣语录”:
“‘钉子户’为了他个人的利益,损害了包括开发商在内的多数人的利益!”
“‘钉子户’也导致了房价上涨,把开发商都当成高房价的罪魁祸首和过街老鼠不公平。”
“我觉得够了,如果过度补偿,费用也会打入开发商的开发成本,最终还是会落到买房人的头上”。
“‘钉子户’是个人行为,就是有那么些人在撺掇这些‘钉子户’,说‘咱们不走,咱就扛着’,这么一撺掇,个别人没有受到很好的法律教育和素质教育,就开始瞎叫价。”
“地产商现在都成了过街老鼠,还有谁敢替地产商说话呀?”
“人们只看(房价高的)表象,事实上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不否认也有一些不法商人,把房子盖得不好,却卖了高价去坑蒙业主,但毕竟多数开发商还是遵纪守法的,他们用银行贷款做开发,经营产业,对国家整个税收也作出了很大贡献,中国经济还是需要他们的积极性的。现在指责他们,把他们作为房价高的罪魁祸首,这是不公平的。”
“尤其一些小的开发企业,没多少本钱,完全靠贷款,在行业中立足就很困难了。很多企业可能越做越大越强,有些可能就慢慢得放弃了”。[1]
在十一届全国政协一次会议分组讨论中,身为北京某房地产公司老总的政协委员穆麒茹发表了以上发言。由于我们没有参加讨论,也没有看到完整的语言表达过程。因此无法对这些句话作出一个肯定或否定的回答。但是,我们可以用法律语言解析这些语言可能反映出的中国法治状况。
首先,笔者认为这是法治生活的一个好苗头。我们必须说明一个观点:政协委员该不该说自己想说的话?能不能说自己想说的话?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应该为能!那么,这样的发言是无可厚非的!穆麒茹不是被指派出来说特定的话吗?如果不是,那他为什么就不能这样发言。另外能够发表这样的言论也就说明我国的政协委员在会议上,也可以自由的表达意见了,难道这不是政协所追求目标吗?另外谁又敢说房价上涨的因素中不含有“钉子户”因素。笔者不是房地产业的代言人,只是说一句公道话而已。
针对这样的发言,专家学者进行了如下评论:
王则楚:
“按照穆委员的说法,由于‘钉子户’要求过度补偿,费用也会打入开发商的开发成本,最终还是会落到买房人的头上,当然会导致房价上涨,这是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