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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如何发展——《比较法律文化》带来的启示

  于此相关的问题是,尽管埃尔曼按照“法律文化族群”的标准将世界上的法律分为四大法系,然而,其并没有能够说明为何以此标准就只能分为四大法系,而不是更多或者更少?这四大法律文化族群各自最为鲜明的特征又是什么呢?作者在序言中宣称本书始于这样一个假定,即“法律与政治是相互依赖的,要对二者有真切的理解”,但是除了第一章以外,我们似乎并不知晓,存有这样真切的理解对于本书到底有何意义?对于一本严谨的系统讨论法律文化的著作来说,不能圆满地回答这些问题,甚为遗憾。[⑨]
  四 多余的话?
  自清末以降,伴随着中华法系的逐渐瓦解,中国开始大规模的引进西方法律。期间大致经过了两次大规模的浪潮,其一是清末民初,其二则是改革开放以后。然而,在法律发展和法律移植领域,“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的悲剧似乎从来没有在中国“绝演”过。对此,我们似乎往往总是只能限于自嘲或者苦闷的自我批判,无奈却没有任何办法,以至于有学人开始追问“中国法学(以及其背后的中国法律)向何处去”的问题。
  答案的寻找自然将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不过,埃尔曼的忠告或许是值得我们反复咀嚼的。即,在当下这样一个法律规则如同各种病毒一样潜入人类生活的各个角落,规则之网密而不漏,试图将人类的事务一网打尽的时代,尽管“中国的法律制度仍然是独特的。但是这种独特性不再是由于象以往那样孤立地寻找解决其问题的乌托邦式方案所导致,而是因为他为了实现现代化、高效率和公正的全面目标而博采西方、日本的民法、苏联法律,以及中国传统法律等因素并将其融合为一体……今日世界,在国家之间日益增强的相互以来已经扩展到不同意识形态国家之间。法律文化的这种融合似乎提供了成功的希望,虽然还不是保证。”[⑩]
  
【注释】作者简介:程雪阳(1984—),男,山西稷山人,郑州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2006级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法理学、宪政制度。

在当下资讯爆炸的时代,即便是学术市场亦存在激烈的竞争,面对无数的经典名著,读者们也已经是目不暇接,因而变得“势利”起来,因此一本书被人们的关注程度在很多时候也就取决于很多偶然的因素。
【美】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贺卫方、高鸿钧译,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页。
同上,第11,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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