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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权力的宪政之维——公共性事件的触角

  “非典”是对政府能力的一场大考验。这种能力不仅表现在政府面对突发事件中的信息不足、信息不对称甚至信息错误时作为一种干预主体介入市场上,而且表现在政府通过各种财政措施平抑物价、稳定经济,使国家经济运行不致遭受毁灭性打击上。首先,政府作为超越于私人主体之上的公共组织,其综合收集信息能力及处理信息能力要明显强于任何一个私人主体,加上“非典”这种突发性公共卫生危机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情况复杂多样,政府应该充分利用其组织优势,这样就能大大降低民众获取综合、全面、真实信息的成本。市场的良性运行依赖于价格信号的正确性,但它也常常被人为扭曲,成为一种错误信息,影响微观效率和宏观秩序。在市场存在较多错误信息时,政府权威的存在将会使其提供的信息非常具有公信力,因此没有比政府更合适的辟谣主体了。在“非典”时期,卫生部吸取疫情发生较早阶段的教训之后,从2003 年4月21 日起,开始每天公布全国疫情报告; 并且从2003 年9 月开始,全国医院开始全面试行“非典”病例网络直报系统,这一系统是国内第一个疾病直报系统,地方医院通过这一网络将刚发现的疑似病例直接上报中国疾病控制中心和卫生部。政府敢于直面突发事件,并敢于直陈事实真相,一方面能证明政府的负责任能力,另一方面也是在公信基础上对民众情绪的公开抚慰。在现代社会之中,政府作为资源中心和信息中心的地位难以为私人取代。从政府的信息生产能力、信息成本支付能力、公共控制能力来分析,政府有能力并且有责任保证在信息失灵情况下,使真实信息为社会成员所共享,并且保障这种信息机制处于公开和透明状态,达到信息渠道畅通、信息机制灵敏的较优信息状态。而对信息弱势群体而言,则应享有接受政府信息扶持的权利。其次,出现“非典”这一紧急状态之后,政府的当务之急是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存权,这就需要国家财政资金的大量投入。在此次“非典”暴发、流行时期,中央和地方政府投入“非典”防治的资金总共达到100 亿元。这些资金来源于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准备金。这笔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为受到疫情威胁的民众提供最低经济保障,使他们能够继续维持日常经济活动和满足日常生活需要;二是为因紧急事件而蒙受损失的企业、产业提供财政支持,使其不因此而丧失竞争能力,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非典”期间提出的救市措施中第4 项规定;“为旅游、饮食、零售及娱乐四个行业设立由政府财政保证的35 亿元贷款计划,由银行提供短期贷款,支持短期薪金以保障员工。”
  “非典”阴影下的国家经济权力的运行,主要着眼于防止“非典”这一疫情引发的经济不安全。今天说来,维护经济安全的目标有: (1) 物价安全。人们为了应对突如其来的困难,会争相提取存款、储备现金、抢购相关商品,这样,这些与疫情有关的商品和日常生活用品的价格就会大幅上涨,影响物价水平的稳定,加重消费者的负担。加之人们的恐慌心理和个别商家哄抬物价,使得这些物资在这一时期显得矜贵,一时间均告售磬,市场秩序出现了严重混乱的局面。在这种情形之下,国家必须迅速作出反应,不要求其在紧急状态下立即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只要它能满足紧急状态下物价方面的“瓶颈”需求同时又不至于影响总供给与总需求的长远之平衡即可。对于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对于经营者违背价格法之规定从事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应该依法给予及时果断的处置。(2) 保障国民经济运行系统不至于丧失再生再发能力。由于非典的袭击,中国的经济增长因此受阻,经济零增长甚至负增长都有可能发生。但是,由于运用了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推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投入大量资金来挽救市场,缓解困境,从而保障了国民经济运行系统的再生再发能力。
  但是,“非典”的背影还未远去,2004 年春,一场席卷中国16 个省区的“禽流感”又让人们再度意识到了公共性卫生危机的可怕。由于“非典”已经给我们积累了不少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这次的疫情没有像上次那样令人手忙脚乱。
  2004 年1 月27 日,农业部宣布: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最终确诊广西隆安县丁当镇的禽只死亡为H5N1 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这是中国内地首次确诊禽流感疫情。同时,湖北省武穴市一林场养鸡专业户和湖南省武冈市一养鸭户也出现禽只死亡,后被确诊为高致病性禽流感。1 月30 日湖南邵阳武冈市疫点周围三公里内的十三点二万羽家禽已被全部扑杀。中国广西隆安县丁当镇爆发禽流感后,方圆三公里的一万四千多只鸭、鸡等家禽全部在数天内遭到灭杀。据新华社北京2 月4 日电: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点周围半径3 公里范围内所有家禽进行扑杀,是控制烈性传染病的最有效做法,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因为这一范围内的禽只最容易受到感染,发病率和死亡率可达100 %。此外,我国对疫区周围5 公里范围内的所有易感禽类实施了疫苗紧急免疫接种。[ii]此后,财政部和农业部宣布,鉴于近日我国部分地区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据1 月29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为消除疫区养殖户的后顾之忧,确保依法扑杀和免疫防治措施迅速地、不折不扣地实行,国家将对疫区病禽和疫点周围3 公里范围内扑杀的家禽给予合理补偿,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同时,根据防疫需要,国家将对疫区周围5 公里范围内所有禽只实行强制免疫,所需免疫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非强制免疫地区进行免疫所需的免疫经费由国家和养殖户分担。国家负担的防疫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中央财政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重点倾斜。[iii]3 月16 日,农业部宣布解除广西南宁和西藏拉萨疫区的封锁。中国内地前一阶段已确诊的49 起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已经全部扑灭。高致病性禽流感阻击战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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