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当时对华政的考研及学术信息是一点都不知道的。这种感觉其实很难受——就像追女孩子,你越暗爱她,就越想了解她。没办法,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我就在图书馆利用传统媒介查阅有关华政的一切信息。我记得当时找到了图书馆旧刊阅览室,先从八十年代华政的《法学》开始,一期一期查阅,凡是华政人撰写的论文(不管哪个专业)我都做一下统计。我专门有个笔记本,见到一个华政人就把他们的名字写下来,见到他们的一篇文章我就作个记录。《法学》月刊上学术论文编排规范惯例是只在文尾注名作者单位,没有文前脚注的作者简介,所以我很难判断该人的身份是老师还是研究生,但那时也不知道研究生可以发文章,所以就一直认为凡是上面发文章的人都是老师。久而久之,我就可以判断出哪个老师搞什么专业,最终统计结果表明,与民商法专业有关的老师有如傅鼎生、张驰、郑幸福、李锡鹤、吕淑琴、许莉、冯菊萍、沈幼伦、王跃龙、黄武双等,还有在统编教材《民法学》中看到主编彭万林老师、参编人员戴永盛老师也是华政的,记得当时在《法学》上常常可以看到文章的是张驰和李锡鹤两位老师。也巧,后来复试时我所在的小组之主试老师正好是二位。前者成了我的导师,后者则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时又一次相遇。
李锡鹤教授的文章时从1995年开始在《法学》上出现的,且首篇是《人为什么生而平等?》,后来他每发一篇文章我必看,感觉他民法哲学思考的很透彻和深入,但不能知道他是不是导师;沈幼伦和王跃龙两位老师的文章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初期经常看到且多是两人合著,后来就很少了;到了1999年在一家书店买书,看到了高富平老师撰写的
合同法分则合著,发现也是在华政任教,后来逐渐读到其后续学术成果。集合这些信息,我初步推断民商法学专业的导师可能是彭万林、傅鼎生、张驰、吕淑琴等,李锡鹤和高富平可能也是,之所以说“可能也是”,是因为后者那时才刚博士毕业入华政任教,而前者发表文章从来不署职称,且从1995年才出现,原以为是青年教师,没想到在后来认识后却已近花甲之人!
但我还是不敢肯定,于是就试着给华政研究生处的叶萌老师写了一封信,但是等了近一个月不见回音。我有点心灰意冷,于是性情中的我突然改变了决定——报考北京大学,遂购买了北大出版社出版的郑立、王作堂二位教授主编的《民法学》,钱明星教授撰写的《
物权法原理》以及北大法律学系的有关民商法论文,包括《中外法学》期刊,我也更加投入的关注。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我惊喜收到了华政研究生处叶老师的回信,对我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回答,我高兴极了!因为我也深知叶老师肯定很忙且每天收到不少去信,不可能每信必复,可能我的真情打动了叶老师,抽空给我回复了,这下使我的考研报考志愿决定马上改变,一定要考华政。或许本来的缘分是无法轻易灭失的,但这个回信举动深深地打动了我。遗憾的是,后来我只是回复了叶老师一封信,再也没有专门感谢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