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门课程有两本教材,一是杨大文教授主编的《亲属法》,一是郭明瑞、房绍坤二位教授合著的《
继承法》,均为“九五”规划民商法系列教材。上这门课之兴奋,不仅来自范老师的精彩讲授,同时也来自所用教材是法律学系自己的两位教授编著,且纳入了全国统编的“九五”规划教材系列,这对一个在地方性大学读书的我来说,无疑有一种仿佛搀杂着“小家子气”的自豪感。于是,非常认真地将《
继承法》读了好几遍,“亲属法”之学习也在读了指定教材之后,也陆续参考了当时存在的一些婚姻家庭法学教材及论著,如杨大文、杨怀英的《
婚姻法》、巫昌祯教授主编的《婚姻与继承法学》、李志敏教授主编的《比较家庭法》、李银河、马忆南主编的《
婚姻法修改论争》、刘春茂主编的《中国民法•财产继承》等等,彼时的亲属法相比
物权法和债权法来说,亲属法没有让人感到更加头疼。
当时的
婚姻法尚未修改,正好处于修改过程中的争论时期,各种观点碰撞激烈,当时,华东政法学院(现为华东政法大学)张贤钰教授出版的《婚姻家庭
继承法》、西南政法大学陈苇教授出版的《中国婚姻家庭立法研究》,则不仅对
婚姻法修改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疏理,而且还提出了作者对新
婚姻法的种种期望,应该是当时最新的亲属法研究成果。而中国政法大学夏吟兰教授出版的《美国现代婚姻家庭制度》,则从域外视角对婚姻家庭制度进行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曹诗全教授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了其主编的《婚姻家庭继承法学》。直到2001年
婚姻法修改之后,婚姻家庭法学方面的教材和论著一改过去的沉寂,大量著述和教材纷纷登场,有的还很有分量,如王洪博士出版的《婚姻家庭法》,即是一例。不仅如此,在亲属法的具体分支领域也陆续出版了一些著作,如蒋月教授在夫妻权利义务方面的研究、王丽萍教授在亲子关系方面的研究等;还有学者如杨遂全教授则出版了《新婚姻家庭法总论》等,大批年轻有为的亲属法人才也逐步展露于学界。
大学期间的亲属法学习为我今后的工作也打下了较好的基础。记得我刚进入高校从事法学教学工作时,担任的第一门课即是“
婚姻法”,之所以这样安排,大概认为
婚姻法课程相对好上,其实,不管什么课程,学好、讲好均不容易。婚姻家庭法是民法各论之一,包涵丰富的亲属法原理。台湾地区著名法学家史尚宽先生,著述近千万字,“影响最大也最具学术价值者,当推‘民法全书’,包括民法总论、债法总论、债法各论、物权法论、亲属法论、继承法论,约420万字”(张谷、葛云松语),只要有时间啃一下史公尚宽先生的亲属法论、继承法论,即知婚姻家庭继承法学领域所蕴涵的深厚民法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