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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民商法学十周年(1997—2007)之一篇

  但有一个问题,郭老师上课并没有按照梁慧星先生的教材,而是有自己的民法讲义。他也提及梁先生的那本《民法总论》对本科生来说,有些难度,到本科高年级或者研究生层次时去仔细研读,还是能够接受的。模糊记得当时郭老师为我们推荐了几本民法学教材,如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郑立、王作堂主编的《民法学》以及他和王利明、方流芳(吴汉东)合著的《民法新论》(上、下)等。[注④]当时的图书市场不像现在,民法学教材和著作远远比不上现在“繁荣”。能在图书馆看到的大陆民法教材,大都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及九十年代初期出版的,数量并不多。例如,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李由义主编的《民法学》、魏振瀛主编的《民商法原理与实务》、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张俊浩主编的《民法学原理》、彭万林主编的《民法学》、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佟柔主编的《中国民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佟柔主编的《中国民法•民法总则》等。现在,在民法学包括民法总论方面的教材和著作已经今非昔比,如龙卫球教授的《民法总论》、李永军教授的《民法总论》、刘凯湘教授的《民法总论》等也先后由中国法制出版社、法律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此外,有关法律院系还有大量民法总论方面的自编教材,也陆续上市。而《民法学》的教材和著作就更是如雨后春笋般地不断问世,书目繁多,不予赘述。
  在郭老师的指引下,我每在民法课堂上学到一个知识点或者民法学理论,总是要在课下去图书馆检索相关文献资料,争取把我所能查找到的现有图书资料上关于所查问题的阐述,全部收入到我的读书笔记上。清晰记得,由于入馆读者对图书使用频率极高,仅有的一些民法学图书,已经显得很旧很旧了,甚至封面也发生了破损。看到这种情形,我内心总是萌生一股无法言表的欣慰,大概是看到读书的同学很多,而自己不至于在遨游知识的海洋时感到特别寂寞和孤独吧。但同时也感到了一股莫名的压力,仿佛大家都在进行激烈的知识竞赛,不进则退,于是学习的劲头会更足,能够看到的民法论著,尽量拿来阅读,不管是精读还是泛读。
  将课堂和课余有效结合起来学习,效率会提高,效果也会更好。日久天长,对民法学的兴趣也在逐步提高。其实,最初我对民法兴趣虽有,但并没有比过对刑法的兴趣。一开始我对刑法极有兴趣,感觉犯罪很好玩,刑罚很好看,再加之担任刑法主讲的李卫红教授(现任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是北大才女,口才一流,其刑法课堂极具煽动力和杀伤力。泡在图书馆里,不仅看民法书,更看刑法书。但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我逐渐增进了对民法和刑法的认识,甚至将民法、刑法的性格与我本人的性格联系起来了。我认为,民法是人法,属于温柔法、文明法,以一颗慈善的心呵护着每一个人;民法又是权利法,民法把人看作天使,欣赏着人的可爱一面,赋予人以诸多权利,并且以义务性规则保护人的权利,防止天使过度调皮。相比之下,刑法则以一颗凶恶的心堤防着每一个人,把人看作禽兽,算计着人的可恨一面,并且以毫不留情的刑罚来对付每一个犯罪的人。当时的这种朴素认识,很容易将部门法拟人化,赋予了其与人的性情相似的性格特征,而我又自觉属于温柔之人、善良之人,于是情不自禁地就将我和民法作为搭档,而将一些坏人和刑法构成牵连——但这丝毫不意味着喜欢刑法的人是坏人——也不意味着坏人才喜欢刑法。日积月累,我对民法的兴趣也逐渐盖过了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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