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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的社会转型与法治路径选择

  5、确立违宪审查机制保障宪法的最高权威
  在法治社会中,宪法处于国家法律体系的最基础的地位,是一国的根本大法,其他法律必须服从宪法宪法必须得到遵守,违反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违宪责任。正如黑格尔所言,“公民必须体会到宪法是自己的权利,可以落到实处。否则,宪法就只是徒有其表,不具有任何意义和价值”。[16]为保证宪法的权威,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实行了违宪审查制度,“违宪审查制度乃是宪法保障制度中的一个主要的,最具有实效性的机制”。[17]在我国,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行。但遗憾的是,迄今违宪审查程序尚未被启动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的权力事实上被虚置,这与政治生活及社会生活中大量存在的违反宪法现象得不到纠正的现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此,必须予以完善。
  
【注释】蔡定剑.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宪政发展.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4). 
  周永坤.法律国家主义评析.云南法学,1997.(1). 
  周永坤. 警惕调解的滥用和强制趋势.河北学刊,2006(6). 
  周永坤.信访潮与中国纠纷解决机制的路径选择.暨南大学学报,2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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