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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前行的动力——从清末商人看今之私营企业主

  前行的路上已经出现了新的曙光,虽然一切也才刚刚开始。
  
【注释】 许章润:《说法 活法 立法——关于法律之为一种人世生活方式及其意义》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页163 。
有人认为,“立宪派”这一称谓最早见于1903年9月《浙江潮》第7期所载《四政客论》(参见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页39)
李细珠:《试论新政、立宪与革命的互动关系》http://www.cass.cn/2004年5月28日。
台湾学者则更早,如在20世纪60年代末,台湾学者张朋园先生完成的《立宪派与辛亥革命》。
他们主要由具有一定新知识、新思想的近代式商人、实业家和一些开明士绅构成。
至少在清廷宣布“预备立宪”的初期是这样的,特别是在1905~1907年,以康有为为代表的立宪派和以章士钊为代表的革命派分就“是暴力革命还是和平变革?”分别以《民报》与《新民丛报》为中心展开论战,双方相互仇视,并形成一时难以化开的死结。
刘军宁 :共和 民主 宪政——自由主义思想研究,上海三联出版社,1998年12月版,页271 。
《立宪纪闻·中国立宪之起原》、《刊印宪政纲缘起》,《宪政初纲》(《东方杂志》临时增刊),上海商务印书馆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版。
在当时,甚至有商人刊登广告都以“立宪”标榜。如上海的中法大药店即用“立宪国民预备之资料”、“胸部立宪之重剂”之类招徕顾客,今日听起来似有些啼笑皆非,其中却透视出那个时代的“潮流”。参见陈永森:《告别臣民的尝试——清末民初的公民意识与公民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页212 。
参见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页109 。
黄仁宇:万历十五年,北京:生活读书 新知三联出版社,1997版,页1 。
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页337 。
王怡:《分权、财政与联邦主义》http://www.xslx.com/ , 2003年11月11日 。
同上
同上
请注意,在那个时代,商人们已经成为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
侯宜杰:二十世纪初中国政治改革风潮——清末立宪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页354-355 。
刘厚生:《张謇传记》,上海书店1985年影印本,页84 。
粟戡时:《湘路案》,《辛亥革命》(四),页 551。转引自李细珠《试论新政、立宪与革命的互动关系》
囚徒困境(Prisoners’ Dilemma)是纳什的导师图克(Tucker)教授构造的重要的博弈模型。有两个贼因盗窃被拘,隔离审查,若双方均招认,则各判5年;若均不招认,警察因为缺少证据无以定重罚,故各判3个月;若一方招认另一方不招认,则招认方因为有“立功”表现,无罪获释,不招认方“抗拒从严”,将在狱中度过10年光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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