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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时期西北地区的烟毒及禁政

中华民国时期西北地区的烟毒及禁政


opium drugs and prohibitive policy of northwest areain Chinese Republican period


褚宸舸


【全文】
  一、中华民国时期西北地区的烟毒概况
  中国近代的“烟”专指现在的鸦片类毒品,20世纪初 “烟毒”作为一词合用,泛指所有毒品。烟毒走私泛滥使民族素质受到严重摧残,财富大量流失,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经济发展严重受损,并且腐蚀统治机构,使社会矛盾迅速激化。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禁烟法令事实上成为具文,特别是经过第二次鸦片战争,鸦片贸易合法化,全国进入了长期“弛禁”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随着国际国内的风云变幻,中央政府遂改变禁烟政策,1906年制定“十年禁烟”计划作为“新政”的一部分,全国进行了禁烟运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经过清末的“二次禁烟”和民国初年革命巨浪席卷下的各省禁烟运动,泛滥成灾的鸦片烟毒在1917中英会勘完成时,基本上得到了有效控制(请看图1、图2)。
  在这种形势下,西北地区 的三省区都相继宣布土药烟苗已禁绝。但由于军阀割据与混战 ,很快又或明或暗的开禁。(请看下表)
  西北三省罂粟种植的绝禁与开禁:
  
  在历届军阀的“栽培”下,西北再次成为全国主要的鸦片生产地和消费地。在20世纪20年代,陕西烟馆无村不有,禁烟局向每家烟店每日抽捐2-5元,烟价之低廉每两只需3角,因此,男女老少人人吸烟,烟民占总人口的50%以上,鸦片成为最普遍的应酬品。尽管如此,鸦片仍然供过于求,因此大量运往山西等地。 西安近郊的周至县,1925年植烟达 30万亩,全县的吸食者占总人口的21%。 宁夏一地就有烟店千家,每家烟店月纳烟捐20元,全省年销200万两,全省吸烟者不下数百万人,煤矿工人、黄包车夫几乎人人嗜好。在宁夏,“妇女之有鸦片嗜好者,更随地有之。常有嗜好而受孕之妇女,其胎儿在腹中即中烟毒,脱离母体之婴儿,往往必须用烟气喷面之后,始知啼哭!”记者范长江还这样描写:“一出(宁夏)省垣南门,即可看到非常广阔的湖潭,……两旁的土地中,一片片的鸦片烟苗,已盖在土上发出青青的颜色,有许多妇女和小孩,正在耘除鸦片地上的杂草”。甘肃的罂粟种植则占农田的75%。 “肥美之田野中,以鸦片最重要!此时正收获期中,烟果林立,叶陌相连,农家妇女与儿童多在烟林中工作,辛辛苦苦,采此毒计”。全省城乡各地商业凋敝,不少地方“市上无一家卖食货的商店,公开零卖熟鸦片烟土的,倒有好几家,一角钱可以买好几口烟土,真物美价廉!“有些地区,一家就有5根烟枪:夫妻儿女各一,还要留一杆待客。婴儿呱呱落地后,即在鸦片烟雾里成长,因此,孩提之时即能吸食,不吸烟便会夭亡。时人报导说,甘肃虽贫穷,然所积存的鸦片可供全省用15-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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