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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勤华教授讲座点评

  何老师第三个部分提到了三种价值取向,我认为他概括的并不是很全面,这个具体的我就不说了。包括下面的对法科知识分子几种类型的划分,这种划分如果让我来评价,我认为是有一种简单化的倾向。我们知道很多知识分子,你把他的传记仔细地读一下,他忽而是主张立宪的、忽而是主张革命的,并没有一个很固定的类型。一定要把他框到一个类型当中去,这完全是我们后人在写史书的过程中,为了自己的一种叙事方便去把他们搞成一个什么什么类型。刚才付老师介绍我的时候,说到我又搞刑法,又搞法理,其实我还在搞法制史。我2003年在复旦大学的时候就是搞法制史的,跟着郭建等几位老师搞法制史的研究,因此,你很难说我是搞什么的。我的导师张老师,你说他是搞什么的?这个很难说,是吧?很难说。虽然我现在搞学术没有几年,你都很难评论我是搞哪一方面的。那么我们又如何把近代知识分子划分成保皇派、改良派、革命派、法治派以及启蒙派、洋务派等等,我觉得这种类型化的划分是可以再琢磨的。
  何老师第四个部分叙述过程中,我不知道大家听出来没有,我个人感觉可以总结出两条,这些在法学史上留下名声的,让我们现在还知道的人,他们是怎么让我们知道的,或者说他们是怎么在历史当中留下身影的?我总结出两条。
  第一条,政学两界要打通。纯粹搞学问,可能随着时间的流逝,如果自己没有传人、没有传承,过了一段时间这个学问可能就断掉了,特别是在近代这种资讯很不发达的情况下。我们知道当时重庆商务印书馆出了很多拿草纸印刷的书,我在我们西政图书馆基藏书库里看到过,这个书一翻就碎。这种学问和传承更多的是靠什么呢?何老师介绍过程中,我听了感觉到一点,历史上当官的学者书总是好出一些,也容易再版,印数也多,其中原因大家都清楚。昨天晚上我把何老师的《中国法学史》(第三卷)粗翻了一下,书中提到有相当多的人是干什么的?当官的!也就是说,在三四十年代进入到国民党的官僚机构当中去的学者,大都在法学史中“显身”了。
  当然,我并不是贬低学者进入官僚机构。记得2003年听何老师的讲座,我曾经递了一个条子,我说为什么知识分子都愿意去当官?何老师说,我们这些好人去当官,至少要比那些坏人去当官要好一些!大概意思就是这个。我今年做硕士论文的时候,在翻陈布雷的一篇文章时,发现陈布雷对他的部下讲过类似的话。这实际上就是当时知识分子进入政界和权力发生瓜葛的一个很主流的思想,就是“好人政府”的思想。我是一个好人,政府现在很腐败至少不够健康,我进入到政府中,我们这些“好人”大量地进入到政府中去,就可以改变这个政府的面貌。于是,我想当时近代知识分子很多人是存有这种心理——我是一个好人,我进入到政府当中,我改变这个政府,进而推动中国社会的发展。当时中国的确处于一个危机存亡的时刻,胡适对他的太太说,给我三年时间,我去给国家做点工作。因此,胡适做了驻美大使,而这个驻美大使一做就是八、九年。胡适是一个什么人?胡适在三十年代初,是一个非常反对国民党的人,他发起人权和约法运动,抨击当时的国民党的训政、抨击国民党政府。他本来是中国上海公学的校长,得罪了党和政府,上海公学的校长都坐不住了,就跑到北京去。在三十年代末,连他也进入到政界当中去了。虽然傅斯年说知识分子“与其入政府,不如组党;与其组党,不如办报。”但三十年代末四十年代初从政的学者相当多。这些人他们是官学两界行走。这是我从何老师提供的材料当中总结出来的第一条。
  另外一条,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要相结合。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很多人不光是写了很多书,他们还做了大量的实践工作,比如说做律师。当然,可能刚才何老师讲的时候,因为时间关系,没有详细概括,那么我概括这两条,不知道何老师是否同意。当然这是我自己的一个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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