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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公定力理论的新阐释

  (一)对行政相对人的要求。
  由于行政行为始终是连接国家和公民之间关系的纽带,因而当作为与行政行为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行政相对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知晓行政行为之后,就应当自觉接受其拘束作用。这是公定力理论题中首要之义。具体而言,公定力要求行政相对人对行政行为先行服从、不得公然无视其存在。例如,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曾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所有乡镇煤矿一律停产整顿。然而,禁令发出之后,一些地方置若罔闻,湖南某镇的八家小煤窑不仅没有关闭,反而全面恢复生产。在这之后的半年时间里,小煤窑发生事故的消息不断从全国各地传来。这足以表明行政相对人对国务院行政权威的肆意挑战,“责令关闭行为”的公定力受到了极度的漠视。
  (二)对原作出机关的要求。
  行政行为做出之后,行政主体自身也应对其尊重、受其拘束。一般来说,对于原行政主体,公定力要求其对于同一事项不能反复做出处理决定,尤其禁止做出比原行为更为不利于相对人的新行政行为。例如,倘若相对人已取得建筑许可执照,在事实与法律都未发生改变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事后就不得以建筑许可申请不合法为由而对其发布停工令。
  (三)对其他公民及社会组织的要求。
  除了行政主体及行政相对人要受行政行为的直接拘束作用以外,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也必须承认并尊重行政行为的客观存在。在这里,公定力的基本要求是,其他组织及个人不能无视行政行为的存在而自行做出与其相悖的行为。据报导,2001年4月,国家出版总署曾通报批评并责令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停止用书号出版《男生与女生》。但由湖南省报刊中心主办的《校园与家庭》杂志却无视批评,为《男生与女生》非法出版继续提供条件,使之以“合法”身份继续得以出版。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湖南省新闻出版局随之对严重违反期刊管理规定的《校园与家庭》杂志做出停办的处罚。在该案中,尽管《校园与家庭》杂志并非国家出版总署所作处罚行为的相对人,但它对该行为仍应持尊重态度。《男生与女生》既已因违法而停止出版,其他任何人就不能再随意为其出版提供条件。否则,就是对前处罚行为公定力的公然挑战,行为人也会为此付出代价。《校园与家庭》杂志最终遭受停办处罚便是明证。可见,即使是与行政行为无关的其他组织或个人,也不能漠视行政行为的存在。
  (四)对其他行政机关的要求。
  当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之后,其他的行政机关也应受到不同程度的拘束。具体来说,其一,与原行政机关平级的其他行政机关有义务将前者所做出的行政行为当作一个既定的事实而予以接受,并依法将其作为自身处理某项事务的依据。这就意味着“忠实与信任”是一个行政机关对其他行政机关所承担的基本职责。行政行为公定力的这一要求源于维护国家行政机关之间既定的横向权限配置格局。例如,根据我国《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从事旅店业经营的个人或者家庭,应当持户籍证明和公安机关审查同意证明向工商机关申请登记。在这里,当相对人持公安机关的户籍证明和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向工商机关申请颁布旅店业经营执照时,工商机关就不能随意怀疑甚至否定公安机关的颁证行为。相反地,它必须承认、尊重这两个已做出的行政行为,并以其作为自己颁发旅店业经营执照的依据。其二,原行政机关的下级行政机关对前者所作的行政行为应予以绝对承认,且根本无权加以否定。其三,原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非经法定程序、法定事由也不得任意否定前者所作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公定力的这两项要求源于在国家行政权的纵向分配格局中,下级对上级的服从以及上级对下级的监控。
  (五)对司法机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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