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物实际上已经不单单是网络游戏方面的问题。传统上,很多教科书都认为知识产权等于无形财产权。但是这样的提法目前已经不恰当了,因为至少对于有些无形财产权是不是知识产权这个问题,还存在着一些争议。在网络虚拟世界新兴的一些无形财产,除了网络游戏中的虚拟物之外,其实域名、网址、网站、电子邮件等都可以当作是在网络世界的一种虚拟物。关于虚拟物的法律问题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还会不断涌现。对虚拟物进行专门的特别立法还为时过早。目前,我们所要设计的是怎么样使得现存的法律制度能够最好的适用到虚拟世界和虚拟物上去。
附新闻一则:
《“网络游戏中的法律问题——以‘第二人生’为例”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成功举行》
2008年1月11日晚,备受关注的“网络与法律对话”学术沙龙:网络游戏中的法律问题——以“第二人生”为参考,在人大明德楼如期举行。尽管已过小寒的北京夜晚十分寒冷,但明德楼601国际学术报告厅的现场气氛却是分外热烈,容纳一百五十多人的报告厅座无虚席,一些晚到的人士甚至是站着听完了整场沙龙。 研讨会是由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北京市律师协会网络与电子商务委员会共同主办。会议得到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的大力支持,王利明教授亲自莅临会场致词。会议由中国人民大学的石佳友教授主持,来自于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红空航天大学、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等高校、科研机构的费安玲 、郭禾、 刘德良、赵晓力 、冯玉军 、时延安 、石佳友 、李德成 、周友军等多位专家学者针对网络游戏第二人生所涉及到的相关法律等各方面的问题畅所欲言,并对“第二人生”与“第一人生"(即现实人生)的关系纷纷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见解,点评相当精彩。广大与会者也充分抓住这一难得的交流契机,与众多专家一起探讨疑难问题,其中一名与会者以自己有关游戏的亲身经历为例,向各位专家咨询,一解心中迷惑。会场的讨论热烈而深入,尽管时间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许多参与者仍然感到意犹未尽,但是,由于时间关系,讨论会还是不得不在形式上结束。来自于人民网、法制日报、法制晚报、瞭望周刊、经济参考报、新景报、人民邮电报、中国商报、香港文汇报等十余家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了本次活动。在各主办方的共同努力和各到会者的积极参与下本次学术沙龙最终取得了圆满的成功。我们衷心地感谢为本次活动付出辛勤劳动的所有人们!尤其要值得感谢的是本次和以往历次活动曾经以朋友的身份和友情曾经给与我们大力、无私支持的新闻媒体及各位不辞辛劳的记者朋友们!没有你们的慷慨支持和无私帮助,我们的努力将黯然失色!(参见:http://www.apcyber-law.com/details.asp?ID=427)
作者补记:笔者曾于2005年秋季就撰写了《虚拟物和虚拟物交易的法律属性研究——以“第二次生命”游戏为例》,并轮流投稿,最后发表于《科技与法律》, 第2007第1期,第 58 页. 一年后,我国主流法学院校主办了同一主题的研讨会..我把全文贴到网上供大家参考.引用请注明原始出处,即《科技与法律》, 2007第1期,第 5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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