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国民主同盟的人权实践
1、宣传人权思想,启迪民众意识
中国民主同盟不仅在理论上阐述了人权的制度保障和人权的内容,还在现实中积极地实践人权思想,其创办了《光明报》、《宪政月刊》等报刊杂志,在上面发表文章揭露国民党反人权的恶劣行径,介绍了民盟的民主观点和政治主张,广泛宣传人权思想。中国民主同盟以同盟的名义公开发表了许多的文献,如1941年10月10日发表了《对时局主张纲领》,1943年《张澜致蒋介石书》, 1944年5月《对目前时局的看法与主张》, 1944年9月19日民盟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民主同盟草案》, 1944年10月10日中国民盟提出《对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 1945年1月15日《对蒋介石新年文告发表时局宣言》, 1945年8月15日民盟发表的《在抗战胜利声中的紧急呼吁》,等等,这些文献向人民揭露了国民党残害人权,破坏团结的专制独裁的行为,呼吁政府立即结束党治,保障人权,实施宪政以有效地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除了以民主同盟的名义发表的文献外,民盟的领导人也积极地以自己的方式宣传人权思想。民政团中央常委黄炎培在重庆创办了《宪政月刊》,批判一党专制,宣传人权,要求政府实行宪政,并提出实行宪政、尊重人民自由、刷新政治、革除弊端、全民动员、武装人民等十项主张,得到了全国各界人士的热烈响应,该刊成为了国统区很有影响的民主论坛。
2、推动了国民党统治时期的第二次宪政运动
自抗日战争爆发以来,国内战祸不断,人民民不聊生,国民党作为执政党难辞其究,人民的不满情绪高涨,中共和各民主党派便借此展开了争取民主宪政的运动。1939年9月,在国民参政会第一届第四次会议上,各党派围绕宪政问题展开了激烈的大讨论,最后一致要求国民党制定
宪法和实行宪政,并促使其明确表示于1940年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拉开了第一次宪政运动的序幕。但是由于国民党当局的阻碍和中国民主同盟人权思想探析破坏,使得第一次宪政运动宣告失败,中国的宪政运动开始步入低潮。但民盟并没有放弃对民主宪政的追求。1943年9月,国民党举行五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政总报告之决议案》,明确宣布“战争结束后一年内即召开国民大会,颁布
宪法,实行宪政”。中国民主同盟将其看成中国实现宪政的又一次机遇,因此,借此机会通过座谈、演讲、游行示威等方式将中国的第二次宪政运动推向了高潮。为了推动中国的宪政运动,《宪政月刊》杂志社创刊不久就定期召开民主宪政座谈会,联络各界的民主人士,为中国的宪政建设献计献策。黄炎培主持的宪政座谈会,每月举行一次,连续举行17次,集会的规模也从几十、几百,发展到几千人参加,运动的形式由座谈、讲演,发展到示威游行,许多共产党人积极参加了宪政运动,使这一民主宪政运动成为大后方民主运动中的一个巨潮。[ 4 ] (第124页)1944年2月13日,民盟主席张澜与邵从恩、满文通等发起成立“成都民主宪政促成会”,张澜被推选为临时主席,他说明促进会的宗旨是研究
宪法草案,促进宪政,倡导民权,督促政府从速实施宪政。会议通过章程后,选举邵从恩为会长,张澜、李璜为副会长。[ 3 ] (第96页)民盟的成员以实际行动,宣传民盟的主张,要求国民党放弃一党专政,保障人权,社会影响极大,尤其是对青年学生,学生们在这种思想的鼓励下,自觉地联合起来举行各种讲演、座谈会,游行等活动,积极地参与到中国的宪政运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