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舆论监督正在阔步前进而非倒退
阚敬侠
【关键词】西丰事件;舆论监督
【全文】
2008年1月12日,香港《明报》以大字标题发表记者刘进图的报道《全国记协代表:因言获罪,舆论监督倒退》一文,该文在互联网上得到了迅速传播。笔者认为,这是一篇不够客观的报道。
2008年1月7日,《中国青年报》和《新京报》率先同时报道辽宁西丰县派人进京以涉嫌诽谤案拘传《法制日报》记者一事。中国记协迅速介入此事的调查,并接受了许多新闻媒体和记者的采访。中国记协的做法得到了中宣部的肯定,也得到了辽宁省委和省委宣传部的理解与配合,他们迅速进行开会研究,并做出了处理决定,而且通过新华网记者采访进行了公开。应当说,此事的处理过程表现得非常一致和顺利,表明了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对新闻舆论监督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1月10日,《法制日报》发表了西丰方面登门道歉的消息,并配发了评论。为了进一步探讨如何依法保障舆论监督,事件的当事人一方——《法制日报》所属《法人》杂志社和大成律师事务所于2008年1月11日在京举办“从西丰诽谤案看如何保障舆论监督环境”法律学术研讨会。中国记协领导认为有必要了解法律界对此事的看法,并再次向社会明确表示中国记协维护记者合法权益的一贯宗旨。因此派员参加会议,介绍中国记协处理此事的经过和对此事的态度。
除了从工作角度介绍有关情况外,该同志出于个人兴趣,和与会的几位法律学者在会议开始之前讨论起诽谤案的法律问题,询问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法理学博士王四新副教授,是否注意到近期发生的一连串诽谤案,并想听一听他的看法。他说因忙于工作和其他研究,对此还不大了解。该同志就告诉他近期一些诽谤案例。王四新发言谈到这个讨论。作为回应,特别是也希望听到在座的刑法学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刑法室副主任、研究员刘仁文博士以及著名刑事辩护律师钱列阳先生等人的高见,并希望这些法律界人士能够推动从法律上解释刑事和治安诽谤罪的具体适用问题,以避免实践中存在的认识和行为误区。为此,该同志列举了个人搜集的近两年经媒体报道的、发生在县级基层的10个诽谤案例,谈到了个人对此的体会和一点感想,认为诽谤罪从1979年
刑法一直就有,但以前很少使用,近两年有增加趋势,个人确实感觉情况有点倒退。限于时间关系,没有就此展开论述。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的王军副教授接着也论述了这个问题。人民监督网的现场图文记录原稿基本可以体现当时发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