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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精彩集锦

  【金玉良言】法官或羡慕,或嫉妒,或憎恨,或鄙视,或误解,抑或是敬畏律师,都不是健康的情绪。其实,法官与律师都是独立人格者,是平等的,只是分工不同,社会角色相异而已。他们本应在同一法律体制的蓝天下,建立良性的关系。
  【金玉良言】 律师的天职就是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惜一切代价,竭力赢取胜诉。这才称得上是一个好律师。
  【金玉良言】 任何高喊着做“当事人满意”口号的律师,不过是举着理想主义的旗帜自欺欺人,更或是祈望着以讨好当事人的方式,蒙骗非专业人士,得以瞒天过海。然而,任何一个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好律师,绝对是对自己的职责和当事人负责的律师。
  【金玉良言】 律师当然亦不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尤物,生存、发展离不开"钱",然而律师的社会角色应定位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上。律师的真我本色是匡扶正义,而非盯着当事人的钱袋。
  【金玉良言】纪检、反贪部门权力越来越大,却又缺乏有效监督。纪检、反贪部门的腐败问题将成为新亮点。
  【金玉良言】法院院长可以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任职法官则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金玉良言】领导签批案件的深广度是衡量社会法治程度的晴雨表。
  【金玉良言】 俗话说:“饥寒起盗心。”没有哪一个是天生的罪犯胚子,没有哪一个人带着罪犯的胎记呱呱落地。一个人之所以滑入犯罪的泥坑,有个人的、家庭的、社会的、主观的、客观的等多方面原因。
  【金玉良言】 一个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固然咎由自取,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不能一股脑儿地将全部责任推到犯罪人身上。
  【金玉良言】 作为法律门前的卫士,律师不同于普通百姓,不能将自己的法律认识建立在感性的道德热情的基础之上,没有经过冷静、客观、仔细的分析,妄下判断只会误导公众。
  【金玉良言】 公众与官员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呈现出紧张态势,公众对为富不仁、为官不廉的反感情绪越来越大,一旦突破道德的底线,便会转而诉诸于暴力行为,以期用这原始的手段恢复社会正义。
  【金玉良言】 贪欲,的确人之本性,我们回避了这个现实。在没有约束的环境中,贪欲极易膨胀,乃至令人迷失方向,做出骇人听闻的祸害,最终自取灭亡,也使自己成为反面教材的典型。
  【金玉良言】 舆论的盲目性和任意性有着无形的杀伤力,可以在瞬间颠倒黑白,失去了理性的人们经常在惯性力量的驱使下,朝着更加扭曲的境象行走。与其这样让各种各样的揣测在坊间和网络蜚短流长,还不如以一种透明的方式让谣言止于公开。
  【金玉良言】 司法权力本身是说理的权力,而不是专横的权力,如果用专横来对付舆论监督,结果将适得其反。
  【金玉良言】 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没有生杀予夺的大权,生命的价值太沉重,谁也没有神力来赋予一个人的生或死,也许除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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