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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册、碑刻、传说——近代中国水权纠纷民间解决的历史人类学分析

水册、碑刻、传说——近代中国水权纠纷民间解决的历史人类学分析


田东奎


【全文】
  目 次
  一、水册是水权的凭证
  二、碑刻是水权纠纷解决的物质外化
  三、民间传说对水权的神圣化
  历史人类学是一种研究历史的新方法,其主旨是借用人类学方法,重建“历史场景”,从而获得对历史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尤其是将“活”的历史展现于人们面前。如果说人类学以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变”为内核的话,那么,历史学则恰恰相反,重在提示人类发展过程中“变化”的过程及其规律。将历史学与人类学结合起来,在某种意义就是要提示人类发展过程中那些东西经常处于变化之中,那些东西则相对保持不变。历史人类学研究方法,既重视对文献资料的发掘、整理、利用,也重视对田野调查资料的整理、运用。需要说明的是,所谓田野调查并非指单纯的实地调查,也包括在文献资料中进行的田野调查,即从大量文献资料中发掘我们研究所需要的类似田野调查的资料。因此,将历史人类学方法引入中国水利法制的研究,可以扩大传统水利法制史的研究范围。水利史学与人类学的学科整合,特别是“田野作业”方法的引入,使我们在看待和确认事物的表象和意义时,有一个基本的“历史现场感”。它意味着要回过头去了解过去人们的水利实践、水权习惯、水利文化以及它们所建构的历史语境。同时,发掘没有记载的水利历史。因为,中国传统的水利法制有很多是民间水利组织创办的。有些留下了丰富的水利资料,但是,大部分水利灌区并没有留下文字资料。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水利实践没有意义,或者他们的水利实践不重要的。相反,由于他们的实践活动是中国传统水利资源的代表,具有民族性、本土性特点,因而,更具有生命力。这些地方的、乡土的、民间的水利社会与历史叙事,比如水册、碑刻、传说等,都可纳入我们的学术视野。通过这一研究方法的采用,可重建中国近代水权法制的历史场景,并对中国近代民间水权纠纷解决机制作较为客观的叙述和评价。
  一、水册是水权的凭证
  水册是水权凭证,也是分配水资源的主要依据。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也是地方性的水权法规,起着预防水权纠纷的作用。因为,水册详细规定了用户的权利,一旦发生纠纷,通过核对水册的相关记载,即可迅速判断是非曲直,降低解决纠纷的成本。同时,通过研究水册,可对水源地、水资源分配、渠道确切位置、渠道管理等做出正确判断。在不灌溉农业区,水册规定生活用水分配、渠道维修,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从现藏两个较为完整的水册,即《刘氏家藏高门通渠水册》、《清峪河澄源渠水册》,可以看出水册主要内容:水册序、土地面积、各村斗名称、土地面积、受水时刻、总灌溉面积、说明等。下面,我们以清峪河源澄渠水册为例,详细介绍水册及其运行情况。该水册序言,首先对该渠地理位置做了简单介绍:“原夫源澄渠者,清峪河之首一渠也。其河发源于耀州之西北境,由秀女坊、转架子山,浸行一百四五十里,历白土坡、草庙儿、夹翅铺,穿谷口,透岭下与凤凰山水合,又各得沟泉流会归,众水毕集,波涌成河,迤逦南流,经过淳化、三原地界,至泾阳第五氏村东北,雍堤筑堰,清流成渠,遂名曰源澄。” 接着,对该渠用水顺序及其用水原则作了总结:“造册先自太和桥起,而后余斗次第继之,定[以](一)起止,各堵各夫,各有章程,庶利均而人得安矣。” 序言还对该渠的水程作了介绍,本渠每月“初十日寅时三刻起”,止“三十日寅时三刻止”,“若无三十日,则于次月初一日寅时三刻止,共受水二百二十八时”,灌溉“上、中、地一百一十三顷二十二亩六分四厘,共上粮六百三十六斗一升四合二勺”。 序言最后对该水册修订情况作了介绍。现存水册是以道光二十年水册为蓝本修订的。该水册在道光之前,乾隆十六年作过修订,嘉庆年间也作过修订。之后,大约近百年间,再无人另造新册。 水册的修订,一般以旧水册为底本,根据水权变化情况,更换姓名,计算时刻,以土地多少,平均使用水资源。水程,即各村、斗的用水时间是水册最为关键的内容:
  今将各村堡、受水时刻及其所浇地亩详列于后:
  太各桥斗 李家庄东堡
  受水一时四刻一分七厘二毫六丝 共浇地五顷二十亩六分三厘
  十一日寅时三刻起 十二日子时七刻一分二厘止
  户古庄斗 李家庄东堡
  受水九时一刻八分七厘九毫六丝 共浇地四顷五十九亩三分九厘三毫
  十二日子时七刻一分三厘起 本日酉时九刻四厘止
  ……
  淡村堰口伍二村斗 共浇地六顷二十亩零八厘七毫
  二十九日丑时九刻五分六厘起 三十日子时六刻七分四厘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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