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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三峡与改革三十年

  笔者正是准备以上述“正、反、合”的辩证历史观,以唐德刚之“历史三峡”的基本框架,对于至2008为止的“改革三十年”作一个基本的解读和展望,并注意结合2007年前后的重要事件进行分析。关于毛时代和邓时代的历史连续性,两个月前的十七大的概括在我看来是符合笔者所接受的历史逻辑的。本文重点关注的是“改革三十年”。
  经济市场化
  首先是“经济市场化”,我认为是第一期改革(1978—1997)的核心逻辑。在这一时期,经济建设是国家最重要的任务,一切法制建设和文化建设其实都隐含着这一逻辑在内并受到这一逻辑的深刻限制。虽然80年代出现“新启蒙”和“文化热”,也有一定的社会波及面,但是却不可能根本影响经济市场化的逻辑。1992年奠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之后,这一时代逻辑得到了最彻底的强化。与“经济市场化”逻辑相应,自由主义的学说和制度在一切应用文科领域空前蔓延,尤以经济学和法学为甚——时代的知识需求变化导致了“人文精神的边缘化”。“经济市场化”的改革逻辑在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处理上必然首重效率,在环保问题上必然有所忽视,在民生问题上也不可能大踏步提供福利。这一时期,至少在经济领域,实际上可以看作新中国以来最具有“自由主义”特征的时代,因为个人的冒险与智慧将得到巨大的市场回报。由于经济学和法学不断强调私人权利和私有产权,国家法律出现明显的“私有化”,这导致国有企业大面积亏损,国有资产大幅度流失及下岗职工大规模失业,由此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但是,另一方面,我们逐渐积累起市场经济的丰富经验,我们的GDP不断攀升,由此带来整体国力的提升——因此,“经济市场化”改革逻辑表面上是诉诸个体经济自由以及鼓励个体创造财富,以至于必然出现“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其实质还在于国家富强的历史逻辑——因为改革的起点被中央界定为“崩溃的边缘”。因此,改革也是救亡,救党救国。从这个意义上,“经济市场化”乃是一种危机反应模式,所以留下了太多的后遗症。但这种后遗症是历史在作“正题”的时候必然的不完整,也是其辩证发展的动力所在。“效率中心主义”为代表的“经济市场化”改革逻辑在1997年之后逐渐丧失其合法性,并被概括为“单纯GDP”观念而受到清理,代之以“科学发展观”。
  如果说1994年前后关于“人文精神”的讨论只是人文学界的集体呻吟的话,1997年前后关于“新自由主义与新左派”的激烈争论则带有时代转折的意义。“新左派”盯准的就是“新自由主义”的公平软肋,从而要求修正极端的自由主义改革路径。“新左派”更准确地将应该是“自由左派”,甘阳即这样认为。一般来说,在改革的“黄金时代”,“经济市场化”的逻辑主导一切,作为经济市场化权威理论的自由主义虽然在政治上受到传统意识形态的压制,但却在经济上受到优待——这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可以理解为“中体西用”,市场经济即为改革之“用”。这一时期诉诸社会公平的左派理论只能处于边缘,稍有抬头就会被指责为“保守”。但是经历1997年大讨论之后,“新自由主义”尽管在经济领域仍然占据主导,但却遭到日益严重的批评,而其本身又无法开出疗救社会不平等的药方。这一讨论在政治上的主要回应是“法治国家”目标的确立。尽管自由主义取向的学者强调“法治国家”对市场经济和经济自由的保护功能,并因此欢呼雀跃,但实际上“法治国家”却为国家强化对市场的规制及国家的福利功能打开了时代性的豁口。与“法治国家”相呼应,新世纪初中央又相继提出“政治文明”、“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等,请问,这些新的目标,以“经济市场化”逻辑能够装得进去吗?新世纪初实际上已经开始反思改革,2002年吴国光的“改革终结论”即是明证。稍后的“郎咸平旋风”对于粗放式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改革进行了严厉的学理批评。在“物权法草案”违宪争议中,自由主义者们忽然发现大量的民众开始不买他们设计的“改革”的帐,尽管他们在学院资源和媒体资源上占据绝对优势,但社会本身已经在质疑他们的改革方案。这一时期已经出现“经济原罪”的讨论,这背后预示的其实不是革命逻辑的回归,而是被初期改革一度压抑的公平价值的社会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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