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政府在司法领域的伟大决策——《瞭望》:疑难案件拟试行陪审团制度
魏衍亮
【全文】
这个制度一旦推开,党和政府的领导地位将更加稳固,其他现行制度和基本利益分配格局将更加稳固。总之,大规模多层次随机加当事人自主遴选十多名普通人判决其同类人案件的陪审团制度是我国法治领域有史以来最大的变革与进步。
这个制度对于释放社会创造力,保障人权,增进个人自由,实现社会公平有巨大作用。
这个制度还可以消灭社会革命,尤其暴力革命,消灭狂飙突进的法治革命,让社会实现长治久安。
这个制度一旦确立,中国经济和文化将具有世界超级强国的竞争力,我们将有信心击败美国,成为下一个世界超级强权,下一个世界领袖。
《瞭望》:疑难案件拟试行陪审团制度
www.dokg.com 2008-1-9 22:11:18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司法体制改革新目标
着力于职权配置、队伍管理、司法保障等三个方面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陈泽伟
刚刚过去的2007年,我国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继续稳步推进。死刑案件核准权上收、“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试点启动等一系列重大改革频频出台。
在近几年实践的基础上,党的十七大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对此,《瞭望》新闻周刊在年前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下一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将紧紧围绕提高政法机关的执法能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这一目标展开。
中国司法体制具有无可否认的优越性
我国的司法体制,总体上是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相适应的。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是改革的前提条件和思想基础。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谢鹏程说,近年来,为了推进司法改革,检讨我国司法制度的缺陷和问题的著作和文章比较多,而阐述其优越性和进步性的比较少;探讨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与资本主义司法制度共同性的比较多,而分析它们之间本质区别和差异性的比较少。现在看来,这种状况不仅在认识论、方法论和理论结构上存在片面性,而且在司法改革实践和司法理论创新方面容易导致迷失方向。在未来的司法体制改革中,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与资本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区别,全面认识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