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法治的科学进路
法治的科学进路显示了,法律交叉学科研究为理解具体的法治难题以及理解法律与社会的细微关系都提供了有效的分析武器。比如法律社会学的研究就是一例证。法律运行理论与社会—法律理论的研究并不是截然分开的,不过法律运行理论更多的是研究法律社会结构中的实际运行。研究的问题包括社会学调查(Sociological Inquiries) 意义上法律的概念,法律作为社会生活的内在秩序(Law as order inherent in sociallife) ,作为宪定权力的法律(Law as constituted authori2ty) ,法律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的条件(Law as a conditionfor capitalistic economy) ,法律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反映(Law as reflection of capitalistic economy) [8 ] ,法律与社会控制(Law and Social Control) [7 ] ,非法律的集体行(Nonlegal Collective Action) 对法律的影响[8 ] ,如研究地位、名声与刑事法的实施、商业惯例与
合同法的实施等。总的来看,法律运行理论具有更多的实证分析色彩。中国法律社会学知识的出现可以追溯到20 世纪30 年代左右而不是一般认为的改革开放初期。在我的视野范围内,早期作品当推张知本的《社会法律学》和瞿同祖的《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社会法律学》于1931 年出版,该书受社会法学派特别是美国庞德思想的影响极大。作者认为所谓社会法律学,由于“法律为人类共同生活之规范,其目的,当然以调和全体人类之利益为主,若扬此而抑彼,即已反乎法律之社会目的。其基于此种目的而从事于法律研究者,即社会法律学也”[9 ] 。全书共分七章分别论述了社会法律学的意义、发展、派别,有社会法律学见地的法律观,社会的进化与法律,当时应有的立法,现代法律社会化之趋势等内容,内容涉及社会法律学先驱、社会法律学产生原因、法律与经济、法律与道德、法律社会目的、法律的权利、法律的强制性、立法上个人所有制的限制和契约自由的限制、现代
宪法的改良、民
刑法的改良、劳动土地立法预测等。《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是将法律和社会结合起来予以研究的一部法律史和社会史专著[10] 。作者认为,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和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在讨论中国古代法律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作者特别注意法律的实效问题,他广泛利用多类资料上古人的有关记事和个案,探讨法律在社会上的实施情况,是否有效,推行的程度如何,对人民的生活有什么影响等等去揭示法律活动和功能。
(三)法治的民情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