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组织理论与信托制度在国企改革中的运用

  在我国,不但有为了弥补市场缺陷而建立的国有企业,也有与民争利、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国有企业。按照古典国有企业理论,后一种国有企业不是真正的国有企业,或者说,后一个领域不是国有企业应该涉足的领域。未来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就是要使得国有企业从竞争性的行业与领域退出来,还民与利,使国有企业仅在市场缺陷的地方驻足。而对现有的两类不同的国有企业,可以分别采用公益信托与私益信托管理。国有企业的公益信托具有长期性,而国有企业的私益信托具有短期性。
  但是,我们不得不指出,我国广泛采用信托制度的法律土壤并不完全具备。信托制度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受托人的信托义务与信托责任,而信托义务与信托责任的实行与发达的信用制度尤其是个人信用制度密切相关。而我国的信用体系尤其是个人信用制度体系还很不完备。信托制度的实际效果如何还有待于时间的检验。
  由于时间仓促,占有的资料有限,本文的写作还有不少缺陷,敬请大方之家批评、指正与海涵。
  
【注释】作者简介:岳金禄(1980-),男,湖南省邵东县人,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现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E-mail:yuejinlu@yahoo.com.cn。
组织的含义有五:一是“安排分散的人或事物使具有一定的系统性或整体性”;二是“纺织品经纬线的结构”;三是“系统,配给关系”;四是“机体中构成器官的单位,是由许多形态和功能相同的细胞按一定的方式结合而成的”;五是“按照一定的宗旨和系统建立起来的集体”(《现代汉语词典》(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商务印书馆1978年12月第1版。本文以下的论述中引用《现代汉语词典》若未注明版本,就是指该版本),第1532页)。
本人所谓的组织是指第一种意义与第五种意义。在探讨个人的联合时,之所以不用“系统”、“单位”、“集体”、“集合”、“集团”与“团体”,是因为这些词语不能完全表达本人的思想。
“系统”是指“同类事物按一定的关系组成的整体”或“有条理,有系统的”(《现代汉语词典》,第1223页);“单位”是指“计量事物的标准量的名称”或“指机关,团体或属于一个机关团体的各个部门”(《现代汉语词典》,第205页);“集体”是指“许多人合起来的有组织的整体”(《现代汉语词典》,第519页);“集合”是指“许多分散的人或物聚集在一起”或“使集合”(《现代汉语词典》,第518页);“集团”是指“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现代汉语词典》,第519页);“团体”是指“有共同目的、志趣的人组成的集体”(《现代汉语词典》,第1154页)。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