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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靠将来的中国法学了

我就靠将来的中国法学了


杨文昭


【全文】
  前几日与朋友聊天,他们半开玩笑地说:“将来的中国法学就靠你了”!我淡淡一笑,随口答道:“你们刚说反了,应当是我就靠将来的中国法学了”!细细一想,也不无道理。
  大家都清楚,业内人是靠体制吃饭的,这勿庸置疑。可问题的关键是:到底是我们在靠体制吃饭,还是体制在靠我们发展?这之间是否存在着一种微妙的平衡与相互利用?通常是我们被体制培养,最终又服务于这个体制。就拿本人做例证吧:本科学上四年法律,初步的算入了门;将来再上三年研究生,不仅为学历自豪,想来也因为自己是一个法律人而不由自主地在心里面高人一等了。其实“法律人”这个称谓可褒可贬,说好听点可以经邦济世,不好听点那就是拿着法律糊弄人,何况后面一种说法听着也更实在。这也反映了社会本身对于法律人是以一种特殊的眼光去看待的。还有一例,前两天我一直去学校正门口的一个饭馆吃饭,渐渐的也跟老板混熟了,知道我是学法律的。那日我刚进去,一瞅人还不少,老板见了我立即大声招呼:“法官今天吃点啥?”照理说一句玩笑语倒也没什么,只是说出去之后食客接连扫来敬畏、疑惑、不屑的目光,闹得本人心里只发慌。事后感慨:法律人啊法律人,还没入行人家已经对你寄以厚望了!
  的确,老板的这句“法官今天吃点啥”看似平淡无奇,实则寄托了民众对于社会公正的一种向往,这对于还没毕业的学生来说更是言语之中赋予了一种责任。假设真的是个法官去那儿吃饭,老板不一定会喊“法官今天吃点啥?”,最多只是尽心招待罢了。这从另一个层面上反映了法律职业群体的严肃性,所以饭馆老板不能直接对法官大呼小叫,只好拿“将来的法官”开涮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还是逃不开两个问题:体制与角色。落实到自身问题上即我们处于当前的这样一个法律体制与人才培养机制下,同时又扮演着学生与“公众期待的法律人”这样一个角色,难免会遇到谁靠谁,谁为谁服务的问题。民众当然希望我们为大众服务,这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但同时作为学生也要承认,在当今的社会“安身立命”已非易事,再做一个优秀的法律人就更困难了。因此有不少法学院毕业的学生最后都另谋出路,离开这块“是非之地”,对这些人来说,法律并非他们所憧憬的法律,法学院也并非他们所憧憬的法学院。到头来最大的收获,对法律来说只能是“门外的窥探者”、投机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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