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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为法庭上的常胜将军

  这种案件,有领导旁听,因此极少出现尴尬的局面,整个庭审过程也正常进行,而最终,我也为我方当事人实现了胜诉的目的。
  我之所以举这个例子,还是想说明这么一个问题:律师在法官心目树立形象十分重要,但如何树立这么一种良好的形象,涉及很多方面的知识,而这方面的详细内容我在第四点时再具体展开,而刚才所将主要是总结我执业生涯中办案的种种体会。
  2002年的时候,我在当时的东山区法院,现在是越秀区法院,有一个诈骗案,一个连环诈骗案,这个案件最终检察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诉。这种做法颇具中国特色,即在案件撤回去之后便把人放了,而不说你是有罪还是无罪,因为,检察院想通过这种方法避免国家赔偿。这个案件没有经过“非正常”沟通,这个案件有这么一个特点,即我清楚这个案件没有任何经济背景,公安局与检察院并非刻意想找当事人的麻烦,而仅仅是基于对法律的理解来办理这个案件。在这种情况下,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定下了该案辩护风格的一个基调——说理,避免在法庭上与检察官进行激烈的抗辩,而是慢条斯理地与其讲道理。当时庭审我所说的最后一段话很有意思,因此印象很深。我是这么讲的:“这个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进行了专门性的调查,而经过今天的庭审,我们感觉到我们的检察官是有水平的、负责任的;但是,检察院凭借什么将我的当事人拘留、逮捕以及起诉呢?今天的庭审已经表明,本案确实属于证据不足,我们国家也早已摒弃了‘有罪推定’,实行‘疑罪从无’。从法律这个角度而言,法院应当判决我的当事人无罪,但是,基于中国的国情,我觉得最好的处理方式是检察院申请撤诉,尔后释放我的当事人,而之后的事情我们也会妥善处理。”结果,在本次庭审之后的20天法院便通知我:已经作出准许撤回起诉的裁定。而当事人自然也被“无罪释放”。
  为什么可以达到这么一种效果呢?因为,检察官觉得,这个案件本身案情并不复杂,而被告的律师可以与其慢条斯理地沟通,对检察官又表示尊重,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没有激烈的抗辩,可以推断律师所收的费用也不高。这里我有必要说明一下,在法庭之上,律师说话越大声,表现得越专业,如果是两可的案件,若在没有为检察官或法官提供好处的前提下,所收到的效果是相反的。因此,我们有时感受会很深,即你想打赢官司,需要慢条斯理,把道理讲清楚,让检察官感觉到你是一位正直的律师,这种情况下,往往可以得到一个妥善处理的结果。
  这个案件由于我的负责任,当事人最终得以释放。
  我还有这么一次经历,即由于我的“不负责任”而使当事人“免死”的。当然,这种“不负责任”有包装的成分。
  在这个案件中,我的当事人涉嫌制毒,总共八吨,但最终判了死缓。这个当事人名叫萧X深,当时也是在广州中院审理的。法官当时口头通知过我几时开庭,但我忘记了,因为时间太长了,而后来由于法官的疏忽并没有书面或再次通知我开庭的时间。
  这个案件开庭前的一天晚上我睡得比较晚,而当天早上九点多的时候那个法官给了我电话,他问我:“王律师,你今天为什么不过来呢?”我当时很奇怪,就问他怎么回事,他很诧异地对我说:“开庭啊!”于是,我当时没有洗脸便赶往广州中院。
  我感到法院时已经开庭一个多小时了,当事人用一种埋怨的眼光直视我。这个案件是特大制毒案,检察院方面有一定的理由,而我当时也是这么想的:这个案件已经是板上钉钉。现在出现这种情况,如何是好呢?该次庭审历时三个多小时,我发言的时间不超过两分钟,但是,最终法官还是采纳了我的观点,即我的当事人所制造的“毒品”毒性较小。因为“毒品”的数额十分巨大,如果那个案件发生在现在,当事人必死无疑。最终,法院在量刑时留有余地,判处死缓。而由于判处死刑需要送交省院复核,当事人同样委托我。我二审的辩护词就只有这么一句话:一审判决是公正的。对此,二审的法官意见是维持一审判决,但是不想跟着一审法官和律师的路子走,不采纳一审律师的观点,二审判决改变了一审判决的理由,即改为未遂。但是,改判的理由是不成立的,因为,当事人既制毒又贩毒,其经手的成品“摇头丸”有32000粒,这种情况下不可能是未遂。
  我讲这个案例的目的是想说明这样一个问题:在没有行贿法官的情况下,开庭之前与当事人保持密切的联系,与其进行彻底的沟通,若你关键时候能够准确把握对方的心理,抓住重点,同样能够收到很好的效果。
  说到这里,我还想介绍另外一个技巧。当案件在公安的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当事人时,公安会高度警惕,特别当你是有名的律师时,他们更是打醒十二分精神。对此,我们应采取什么对策呢?我们会首先跟公安人员打个招呼,即告知他们我只是例行公事,不会给其添什么乱子。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一般会丧失警惕。而我们也是“吊儿郎当”进去,他们更加觉得你是收钱但不办事的。在进去之后,由于是两个人一起会见,一人便递烟给在场的公安人员并跟他大声讲话;而另一人则用粤语迅速讲重要的内容穿插在谈话当中。一开始问一些无关痛痒的问题,让在场的公安人员觉得你是不专业的,不负责任的,然后,冷不防地切入正题。而在庭上,询问证人同样要采用这种方法。当中蕴含不少技巧,但是不少人对此并不知道。在法庭上,高水平的律师有这么一个特点,即在法庭调查阶段,他问话仅仅是问一半的。什么时候说什么话,这在法庭之上是很讲究的,很多人无法参透当中玄机,为什么问话只问一半呢?为什么律师会问这么过无聊的问题?的确,有些律师就是喜欢问无聊的问题,但是,我的经验是,问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并非就是无聊,这是为之后的法庭辩论做准备,将先前的所有片断在法庭辩论阶段组合成为一个整体。
  因此,我总是强调,在法庭上,通过正常的途径赢取胜诉,是可以实现的,但是,这当中涉及许多方面的知识与技巧,即你的专业基础、你的沟通技巧,等等。这些便是我亲历数十单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答案要案的切身体会。但是,很多案件是通过“非正常”途径实现胜诉的,而我前述所言是不能与当事人直接讲,因为,如果你与当事人直言你没有关系的话,你是“没戏的”,当事人此时是不可能信任你的。
  四、做法庭上的常胜将军,以经典辩例打造品牌的成功之道
  这一部分是今天这个主题的重点,即如何以通过“正道”来打赢官司,实现这一目的首先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打赢官司的基础是理由,否则为“无米之炊”
  这个问题相信大家之前也考虑过,打赢官司需要理由,这个肯定是毫无疑问的。做律师要经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起步阶段,第二个阶段是“上路”之后这个阶段。而在起步阶段,我觉得有一点是很重要的,在这个阶段,你需要凭借你的人际交往,你的亲戚、朋友、同学。对此,你应该定下这么一个目标,就是一个星期你要认识多少个人,在认识之后你要给他们一个什么的印象,然后,把你人际关系的大网撒开。
  你需要有一个计划,除此之外,你还要有一个目标:你要给对方这么两种印象——第一,我是一个律师;第二,我是一个信得过的律师以及朋友。如果你给对方留下这么两个印象,那么你的目标便达到了。在这种情况下,当你人际交往的网络拓展开之后,这个网络上的每个“节点”都可以为你带来案源。而当有了案源,案件过来之后,你应该怎么办呢?这当中的一部分案件,可能是没有钱收的,但是,你不要因为钱的问题放弃。这个时候,关键在于这样的案件对于你来说有没有意义。何谓“有意义”呢?即有社会意义,即这个案件能不能通过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而产生社会影响,因为,社会意义直接影响到个人利益。在这种情况下,甚至是“倒贴”,我个人的意见是,这个案件还是要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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