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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伪命题 ——《如果律师不再相信法律》自序

  应该说,审理本案的二审法官素质是一流的,他们对本案是与非的把握也是准确的, 这是我作为一个较为“资深”的律师在庭审中就能感受到的。只是他们头上还有审委会,审委会上面还有许许多多、形形色色且行政级别远远大于法院院长的政府官员,他们可谓一言九鼎。“弱风扶柳”般的法律在他们眼里又算得了什么呢?为此,我曾给合肥市中级法院审委会写过一封公开信:“如果行政暴力是朝鲜战场上武装到牙齿的美国鬼子的话,那么我们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官就象缺衣少食的志愿军战士,坚守司法正义的任务对他们来说确实太艰巨了”。我在想,“既然北京市的中级法院可以判司法部、财政部败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认定司法部的文件无效,并判广东省司法厅败诉,那么,我们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能否在‘零下几十度的严寒’中坚持住法律的‘三八线’”?“我们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委会作为一个战斗集体,能否对一个行政暴力下的不当处罚作出些许反抗?”我并非强求我们尊敬的法官去作无谓的牺牲,实在是因为安徽省司法厅行政处罚的违法之处太多太多(据不完全统计,其违法之处近三十处,详见《为中国律师抗辩,耄耋王工再出征》和《关于“权大于法”的非典型论证》)。对于一个“违法无处不在”的行政处罚,“如果就这样给维持了,能否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国人和媒体面前,合肥市乃至安徽省司法公正的形象何在?”这是我在这封信中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每一个法官提出的问题(详见《致H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信》)。
  本来我并无意炒作“本案”,而对本案存在的法律问题,我都是以“真实故事的虚拟展示”方式发表的。是安徽省司法厅率先以“新闻通稿”的方式向合肥市的几家小报发出信息,不明真相的媒体在一审尚未开庭时就对本案作出了结论性的报道,从而使全国近千家媒体按照他们“新闻通稿”的口径作出了“一边倒”的报道。从而以“虚拟”不再。有人说这是安徽省司法厅“自己往自己脸上抹了一把屎”,我对此不持异议。在此,我当感谢《中国律师》杂志、《律师与法制》杂志、《浙江律师》杂志和“东方法眼”、“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法律信息网”、“中国律师网”、“正义网”、“东方律师网”、“香港律师网”以及江苏、浙江、江西、河北、湖南、湖北、新疆、广西、广东并包括安徽的近三十家省级律师协会网站以及几百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网站的支持和声援,也感谢网易、新浪、搜弧、天涯等网站发表了相关网友的贴子以示支持,更感谢中国老教授协会政法专业委员会针对本案作出的客观公正的论证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各有关网站以转发有关本案的文章所表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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