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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伪命题 ——《如果律师不再相信法律》自序

  我没有象一些人想象的那样去“花钱打点”,也没再找任何人,因为我觉得自己并没有错误。尽管这位律管处长在以后的许多会议上指名道姓地批判过我。
  此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法院因法官受贿“窝案”牵出十几名法官,其中一位法官的女儿在2002年上大学时,我与其他法官一起送过200元的贺礼。2003年10月,我曾为一桩发生在江苏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去阜阳中级法院咨询过一个法官,我们在一起探讨和分析了最高人民法院发给江苏省高院一个复函的弊端,为此,我还写出了《对最高人民法院(2001)民一他字第32号复函的疑问》。事后,我出于感激,要请这位法官吃饭,他不去,我放在他书架上500元钱以示谢意。对于媒体上报道的其他问题,都是不存在的或被人为地“夸张”所致,至于为什么会有那种“效果”,我将在关于本案的纪实文学中详述。
  总之,我不认为自己有什么原则性错误,所以也就没有象其他一些涉案的律师那样四处找人求情,更没有象一些网友所说的那样去“花银子打点”。据《南方都市报》称,在阜阳市被有关部门传讯的律师近四十人,我仅从四个涉案法官的判决书上看到的就有十四人,而被安徽省司法厅吊销执业证书的六个律师则“有可能是问题最轻的”。这是一个知情者的话,我没能去调查对比。但据我所知,真正有问题的律师大有人在,可他们并没有受到任何处理,其中的“奥妙”在哪儿,我不清楚,也不便说。但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厄运却实实在在地落到了我的头上。
  安徽省司法厅以什么理由来处罚我,我为什么要去司法部申请复议,司法部行政复议处为什么在明知安徽省司法厅的处罚有问题的情况下又予以维持?你在这本书里是可以找到答案的。但这个答案还不具体,还缺少故事性的连贯,这也是我将要在关于本案的纪实文学详细叙述的内容之一。
  就在我写这篇序的时候,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的法官也许正为此案如何判决伤神呢。在2007年12月10日上午的庭审中,我国著名律师王工以公民身份到庭代理我的行政诉讼。这个曾在1988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高呼“民大还是法大?法大还是权大?”的人民代表,在二十年后的法庭上,再次呼吁“贵院正审的被处罚的李利律师案映射出:权大于法依然,官大于民依然,这决不是全国人民和律师所希望的,我国什么时候才能民大于官,法大于权呢?民主、法制、宪政、人权等等,为什么不能因为人人即每个人的主观努力按中共十七大报告新表述‘又快又好’地降临大陆,包括江淮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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