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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官应该拿多少薪水?

  三.关于逐步改善法官待遇的几点建议
  笔者认为,法官待遇问题不仅仅是关系到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的社会地位和生存状态,也是一个国家对法治的崇尚和信仰程度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进步的标志。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要在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法官待遇还面临一些实际问题。如目前法官人数较多,队伍庞大,国家财力能否承受得起;法官整体素质还不是很高,能力素质良莠不齐,大幅度提高待遇法官能否配得起。基于此,笔者谈两点个人看法。
  (一)随着国家财政情况的好转适时改善法官待遇,逐步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法官薪酬制度。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这无疑是一个明智的选择。近年来,由于国家经济发展已经步入快车道,国民生产总值和国家财政收入每年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这为下一步提高法官待遇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笔者认为,适时提高法官经济待遇在立法上已经没有障碍,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可以说为以后逐步提高法官待遇埋下了伏笔。关键问题是,决策层要能够给予重视,认识到提高法官待遇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相应政策,逐步提高法官待遇。提高法官待遇当然是要提高法官的工资报酬,但并不完全等同于“高薪制”。因为“高”与“低”问题总是相对而言的,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间,其确切含义是不一样的。我们既要综合当前国内各阶层人群的经济收入情况,又要参照国外在这方面的通行做法,全面的、审慎地出台提高法官待遇的政策,逐步改善提高全体法官的工资待遇,让法官不再为住房、子女教育和医疗保障等基本的生计问题而忧愁,能全身心地把精力用到审判工作上来,为社会公平、为人类正义而殚精竭虑的去忘我工作。
  (二)细化内部人员管理,逐步实行法官员额制,进一步加快法官职业化建设。社会生活中因为有了各种矛盾纠纷存在,所以才有了法官这个职业;因为有了法官这个职业所以才有法院这个国家权力机构。法院管理目前已经被公认为是一门专门的科学,其中就包括了人力资源的管理。从内部人员构成来看,主要有审判人员(法官)和审判辅助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和行政人员)。勿庸讳言,法院是应该以法官为中心的。所以在法院内部应该逐步改变管理方式,进一步分清审判事务和审判辅助事务,按照各自的不同职责,分类管理,当然在工资待遇上也应该有所区别。这样,法官的人数也就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逐步降下来,为法官提高待遇创造条件。其具体的实施方案已经有许多业内人士提出来,笔者在此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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