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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草场边界纠纷特性的认识

  三、草场边界纠纷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
  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指出“社会治安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⑦草场边界纠纷作为牧区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我们应当怎样认识它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笔者认为,应当先从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特征和属性角度去认识。
  (一)社会问题特征
  1、草场边界纠纷所具有的社会问题特征 所谓社会问题就是“由于社会关系失调所引起的社会全体或一部分人的社会生活难以正常进行的问题”,社会问题有三个特性:1)起源是社会性的,不是个人或少数几个人所能负责;2)发展是社会性的,个人或少数几个人的能力无法控制,更无法将它解决;3)结果是社会性的,它对许多人能产生不良后果。⑧草场边界纠纷从起源上讲是社会基本矛盾的反映,这不是哪几个人和哪一方能负得了责任的,这是它起源的社会性。从发展上讲草场边界纠纷不是哪几个人和哪一方能控制住并能解决得了的,有些草场边界纠纷是村与村之间的,还有乡与乡之间、县与县之间、州与州之间、省与省之间的,级别越高,双方参与和解决的社会面越大,社会范围越广。因此,解决它的社会性问题更加明显,从结果上讲,它的后果对草场边界纠纷双方都是同样存在的,冤冤相报的结果给双方都造成财产和人身的损害,大家都有一种不安全感;男女老幼都面对和承受严重的治安隐患和不安宁氛围。
  2、草场边界纠纷具有社会主义社会问题的三个特征 草场边界纠纷中的社会问题我们还应当看到其具有社会主义社会问题的特征。“一是偶发的从根本说不是社会制度本身的产物。二是暂时的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三其中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可以用民主的方法加以解决”。⑨
  3、解决草场边界纠纷的区域性社会问题 解决草场边界纠纷存在区域性的社会问题,它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一是矛盾主体各方相邻的社会问题,即草场边界纠纷的相邻各方尽管是社会的独立主体,但他们同处在一个地域环境之中,这个地域环境决定了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是相邻关系。相邻关系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是不难理解的,它在村与村之间、乡与乡之间、县与县之间,甚至更大范围之间,相邻各方在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上也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农牧村逐步建立健全时,相邻各方的依赖关系,互补关系,共同促进,共同发展关系就显得特别的重要。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首先需要有一个稳定环境,要排除发展中各种干扰因素,草场边界纠纷是相邻各方最不稳定的因素,解决草场边界纠纷的社会意义在于排除干扰区域经济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其次,在维护稳定的基础上,创造一个各方和睦相处,经济互补,资源开发、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良性的经济发展环境,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二是解决草场边界纠纷中存在的相关社会问题。社会问题就是一件事情的解决和处理需要大家的共同参与和努力才能把它解决好,处理好。这主要是从社会分工的角度讲的,而不是群体对个人资助等行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分工越细,社会问题表现的就越复杂。就目前的草场边界纠纷的处理,有些外部条件对解决好、处理好纠纷是不可或缺的,实际中反映比较突出的有以下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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