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草场边界纠纷特性的认识
洪源
【摘要】草场边界纠纷是近年来牧区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它关系牧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关系牧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我们应当认真研究草场边界纠纷问题。草场之争的财产特征以及纠纷矛盾的复杂性,纠纷涉及的社会性和所蕴涵的政治问题是草场边界纠纷的特殊性表现,是其本质特征。希望有关部门在面对草场边界纠纷问题时可供参考。
【关键词】草场纠纷;财产特征;矛盾特征;社会特征
【全文】
草场边界纠纷,顾名思义就是牧民因草场边界问题而引发的纷争。无论这个定义准确与否,笔者试图就围绕这个问题进行探讨,探讨的目的当然不是要为草场边界纠纷确定一个更科学更准确的概念,而是针对草场边界纠纷这一现象,尽可能从理论上、多角度认识其特殊性,揭示其本质的东西,把握其规律性的东西,希望对有关方面解决此类问题具有参考价值。
凡是在牧区工作并参与解决和了解草场边界纠纷的同志都知道,在以牧为主的地区,草场边界纠纷带有普遍性,历史上有,现在有,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也会存在。近几年来,草场边界纠纷成为牧区社会治安的一个突出问题。就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而言,据不完全统计,其境内大小边界纠纷有26处之多,近20年来,在草场边界纠纷中死亡的人数已超过160多人,折合财产损失上千万元;有些纠纷发生时令人触目凉心,其后果是非常严重的。草场边界纠纷往往会引发很多犯罪问题,如偷牛盗马、非法持有和私藏枪支弹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牲畜等。因此,草场边界纠纷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到纠纷地区的社会稳定,关系到纠纷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等诸多问题。
牧区作为我们这个社会的一个层面,它和其他地区一样,会有形形色色的矛盾和纠纷现象,除草场边界纠纷外,还有矿产纠纷、林产纠纷、草场承包纠纷、宗教方面的纠纷等。而草场边界纠纷作为牧区特有的一种矛盾现象,它和其他矛盾纠纷有其共同属性的一面,但也有其自身特殊性的方面。笔者试图就草场边界纠纷中草场之争的财产所有权法律特征和其个性特征、草场边界纠纷的人民内部矛盾特征、草场边界纠纷中社会、政治问题特征诸方面予以分析探讨。
一、草场边界纠纷中草场之争的财产所有权法律特征和其个性特征
牧民的草场(本文专指天然草场)和农民的土地一样,它都是牧民和农民赖依生存的基本生活条件,它是牧民和农民的劳动对象,有了劳动对象才能创造一定的物质财富,从这个意义上讲,草场就是牧民的不动产财产。而只要是财产就涉及一个财产所有权的问题。根据财产所有权法律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而财产所有权具有三个方面的法律特征,这就是财产所有权是绝对权、财产所有权是对世权,财产所有权具有排他性”。①草场作为牧民的一种财产内容,其所有权的法律特征和其他财产所有权的上述法律特征有相同之处。
(一)草场绝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