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过程–事件分析”策略在开启新路的同时也在方法上留下了有待进一步思考的问题,即在分析中如何处理过程与结构的关系。因为忽略了后者,过程所展现给我们的就只是“一张只可张望,无法措手的事件之网”,它也许非常有助于理解底层政治的情境,但在帮助改变这种情境方面,却可能缺乏能力。过于用心去描述事件的场域,却不追问这场域如何可能,忽视那些最为明显的结构性力量,无疑会屏蔽掉政治体系中最具有支配力的权力关系。这些反思提醒我们,在政治研究中应该如何处理解释与改造的关系?“国家与社会”仅仅是一个可以无限精致的分析框架,抑或还同时是一对有待重构的现实关系?
在农村政治研究中,制度主义是另一种有重要影响的理论路向。制度主义不仅适应改革的现实需求,还内在统一于政治发展的理论路径,从这个角度讲,它在农村政治研究中所体现的论说效应强于解释效应,因而体现出与学术的改造需求极强的一致性。受新制度主义影响,农村政治研究强调村民自治对于改变乡村权力结构的作用。如有人通过对农村社会治理变迁的分析,解释制度创新是如何导致农民政治参与方式、程度及观念改变,又是如何导致农村社会政治关系以及治理方式变化的;有学者运用理性选择和制度实施这一概念框架,对村民委员会选举及其制度实施状况进行研究,认为村民、村干部以及乡镇干部在选举过程中可以通过权衡利弊,选择对自己最为有利的行动来促进或阻碍村委会选举制度的建立。还有学者基于理性农民和理性国家的假设,通过对集体经济背景下乡村治理结构变迁的研究,发现乡村治理的每一次变革都与乡村基本经济制度,尤其是产权结构及经营方式的变革相关,认为社区产权结构及中国乡村的合作化和集体化不仅是一种经济制度安排,也是一种社会组织方式,将对社区治理发生特殊的影响。
制度主义对于农村政治尤其是村民自治研究的影响比较广泛,凡是涉及到村民选举的机制、村委会运作的制度设置及法律、法规调适,村庄“两委”关系、乡村关系的调适与改革,都莫不受制度主义的影响。究其原因,除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与治理变革本身是一种制度创新的安排之外,还与1990年代在社会科学领域中独享话语优势的新制度主义经济学的影响有关。
然而,对于重心不断下沉中的农村政治研究,制度主义视角又可能存在一些先天不足,从方法特征上看,制度视角在有利于实证研究中理论的证明之时,却未必有利于经验研究中理论的反思。所以,我们看到,制度主义研究在复杂、多变、千年一遇的中国乡村社会大变迁的经验沃土面前,其证明的问题往往比提出的问题更多。这也可谓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而它所不能收获者,则必须要转而寻求其他途径去解决。正是在这样一种寻求中,不仅前述“过程–事件分析”策略得以产生,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方法与“民族志”社区文本表述风格也被一些研究者借鉴,并由此开拓出农村政治研究中的人类学路向。
人类学对中国村落社会的研究自有其厚实的传统,它为农村政治研究所关注,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村落研究传统对农村政治研究的启发。当农村政治研究极需要学习农村社区研究的方法和理论表述依据时,中国本土人类学村落研究的早期作品和一些由当代非职业人类学者所做的村庄研究自然会引起他们的注意。二是个案研究寻求理论与表述支撑的需要。个案研究在新生的农村政治研究中是经常被采用的方法,这种方法有利于研究者摆脱书斋束缚,实地面对研究对象,可能遇到的困难则是如何操作,尤其是文本的代表性问题,所以,要坚持这一方法,就不仅要学习人类学的田野方法,更必须在代表性问题上自我解困。对于未受到过定量方法训练,习惯于定性研究的学者来说,借鉴人类学的社区“民族志”来从事研究并进行表述是一个相对容易的选择。但是,借鉴到此还没有结束,如果研究者能进一步反思微观研究与宏观研究在方法上的得失优劣,他们就还有可能获得研究转型的第三个动力,即经由后现代语境接纳人类学之地方性“叙事”传统。经由“后现代”,研究者以个案的“小叙事”解构现代主义“大叙事”,注重对情景化知识的“深描”(thick description),由此,农村政治研究中的人类学取向遂形成以微观个案从事解释学研究的特色,其进一步的发展,则有可能是以“叙事”理论来进行研究。不过,这样一来,农村政治研究从方法到目的又进一步裂变,在起始于改造目的的研究中生发出理解的脉系,而后者在突出解释特色之时,也逐步理清与政策学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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