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王宗玉副教授的前述观点。参见:《网络游戏红红火火》,http://www.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od=103349。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3.
6virtual在科技中的含义和译法.http://www.stormloader.com/whq/translation.htm.
当然,我们认为游戏开发商对整个游戏是享有知识产权的,因为根据我国《
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保护的对象包括计算机软件。
我国《著作权实施条例》第2条作了如此表述。《伯尔尼公约》第2条第1款则表述为:“文学和艺术作品一词包括科学和文学、艺术领域内的一切作品,不论其表现形式或方式如何。”
如果说体现创造性的话,也是体现OICQ等计算机软件的创造性,但是本文讨论的网络虚拟财产和计算机软件并不是同一客体。
virtual在科技中的含义和译法.http://www.stormloader.com/whq/translation.htm.
关于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具有财产性,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司法界都有争议,但是,承认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性是一种必然的趋势,美国、中国大陆及台湾地区的判例也都承认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性。
根据不同的论坛而有所不同,如有的是生命力分值很高,有的是信誉度很高,如著名的个人商品交易网站易趣(http://www.eachnet.com/cooperate.htm)对用户按照信用度的高低进行分级。
网址为:http://ytht.org/。
杨立新,朱呈义、论动物人格权否定论.法学研究,2004,(5).
杨立新.对动物该给人格还是物格.中国检察日报(第3651期),2004-07—20.
马骏驹,梅夏英.无形财产的理论和立法问题.中国法学,2001,(2).
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就认为,存在于特殊的网络游戏环境中的“虚拟装备”是无形的,可以作为无形财产。
于国富.虚拟财产:徘徊在现实与虚拟间的利益诉求.
http://news.enet.com.cn/enews/inforcenter/A20040329298325.html.
王宗玉:《
民法通则》规定的财产,实际上既包括有形财产,也包括这种无形财产,虚拟财产应是法律规定的无形财产的一种。参见:《网络玩家追讨“生化武器”首例虚拟财产失窃案起争议》,http://www.gameking.com.cn/gk/p1/03/12/29/14230405.htm。
央视聚焦:虚拟财产正名谁偷了屠龙刀.http://game.dayoo.com/content.php?id=17278.
如亚联游戏的总经理邱治国认为,“虚拟物品不是玩家享有的财产,而是一种使用权,对于厂商而言则是一种服务义务,受运营商和玩家之间的电子合同约束。玩家玩游戏的行为只是一种享受服务的行为,玩家请求返还虚拟物品的实质也是要求运营商提供继续服务的要求”。参见:《虚拟财产保护成热点四道关卡阻碍其立法》,http://neews.enet.com.cn/eneews/inforcenter/A20040317295181.html。
被动存储区是电子邮件系统服务提供商向用户提供的用来存储用户邮件信息的网络空间。不同邮件系统的存储区空间大小有所不同,现在号称最大的免费邮件是网易提供的126.COM邮件,存储空间是260M。一般来说,免费邮件的存储区空间较小,收费邮件的则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