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勤工俭学应签订劳动合同的讨论
苟亿强
【摘要】历史进入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在深化教育改革的新形势下,高校为了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境贫困而失学,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措施,其中最广泛的途径就是勤工俭学。但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这规定给大学生维护勤工俭学的权益埋下了障碍,本文试着谈谈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勤工俭学;劳动关系
【全文】
一、勤工俭学概述
近几年来,我国实施人才发展战略,高校扩招,使得在校生人数迅猛增长。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居民收入差距较等大原因,在校生中家庭收入较低的比例仍然很大。据资料显示,有63.64%的大学生处于比较困难或困难当中,55。37%的大学生来自农村。因此,不难看出,当代大学生搞勤工俭学的主要动机仍然是为解决物质条件,只有少数学生主要是为提高自身各方面能力,还有极少数大学生是抱着好玩,而尝试的态度参加勤工俭学。
但目前勤工俭学可供选择的方式很少,主要是集中在家教、促销、发传单和餐饮服务这几种形式。(1) 家教。数据显示,60.33%的大学生做过或愿意做家教。从学生自身条件和相应报酬、辅导对象特征等方面综合考虑,家教可能是最适合学生并开展的最广泛的一种勤工俭学方式,然而家教市场仍存在很大竞争。(2) 零工。零工也不过是发传单、送报纸、去肯德基或麦当劳做服务员等,调查分析显示他们分别只占了7.27%,21.49%,19.01%。这种单一的选择方式显然无法满足越来越多的贫困大学生的需求。(3)其他。尽管调查显示有21.49%的大学生做过(愿意做)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工作,但这也只是占少数。所以目前大学生勤工俭学的主要途径仍然是上述几种。
虽然2004 年 9 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正式下发,但实际生活中仍的许多不足,调查显示,81.82%的大学生认为学校有必要成立专门的勤工俭学指导机构,只有5.79%的大学生是通过学校寻找到了勤工俭学岗位的。最多的是42.98%是靠自己找。被调查者中还有58.68%的学生认为学校对勤工俭学的态度是不支持也不反对的。这足以表明学校对该项工作还是不够到位的。其次社会不予勤工俭学重视。社会能够容纳在校大学生的“空间”很少,很多在校大学生难以涉足,社会上很多中介机构依靠欺骗大学生,收了费就“石沉大海”,使得很多大学生“遇黑”,有38.84%的大学生上过此类的当,保护大学生勤工助学,呼声再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