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地区法律界对法律文献引注格式的统一也是重视不够,有关法律引注格式的文献,比较有影响力的是一本由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研究所编印、名为《法律资料之搜集与论文之批注》的手册。该手册于1994年重新整理出版修订版。该手册修订版不仅论述了搜集和阅读相关资料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搜集资料,而且对引注格式亦有所归纳与建议。除此之外,政治大学《法学评论》社也有一个比较简单的引注标准即《政大法学评论论文注解范式》供作者采用。该论文注解范式可在以下《政大法学评论》的网页上找到:http://justice.nccu.edu.tw/verC/searching/rule/Review_rule002.pdf。这两个手册虽然对书籍、期刊、报纸等其他资料的引注格式作了一些规范,但是所提示的引注方法相当简单,也没有涉及电子出版物和互联网上的资料的引注。而且这两个手册未在台湾地区法律界广泛征求意见,且制定后,也没得到推广,所以它们还是处在一种单向呼吁和仅供参考的静态。参见《他山之石:法律学门“统一引注格式”》(http://www.law-walker.net/old/detail.asp?id =1508)(accessed November 17, 2004)。该文章于2002年登在网站“老行者之家”,文章没有署名。从文章的内容和写作风格可看出作者是台湾地区的法律学者。该文首先论述了法律引注的重要性,然后简单地介绍了美、德、日、中国台湾地区法律引注统一化的情况,最后对法律引注的格式和统一化提出了一些建议。
近年来,台湾地区法律界也开始关注法律文献引注格式的统一。台湾地区法律界举办了多次有关统一法律文献引注规范的座谈会、研讨会和问卷调查。2004年5月15日,在台湾地区“国科委”的指导下,由辅仁大学法律学系和元照出版公司的月旦法学杂志在台湾大学法律学院召开了一次“法学论文引注方式统一之研究”的研讨会。不久,“国科委”作出了《华文法学引注格式统一》的研究报告。参见《华文法学引注格式统一》,载中国台湾地区“国科委”研究报告(具体出版时间不详,大约在2004至2005年之间)。该报告的精简版可在以下网页上找到:http://fju.lawbank.com.tw/note.doc。该报告用了大约8页纸的篇幅列出了基本法律文献的引注格式,供台湾地区法律界参考与采用。
2004年6月22日,我们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了第一次“中国法律文献引用注释标准座谈会”。会议由北京大学法律信息中心主任赵晓海和笔者主持,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朱苏力、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人民法院出版社副社长杨亚平、人民法院出版社编辑部主任张益明、北京大学法学院图书馆馆长叶元生、清华大学法学院图书馆馆长于丽英、最高人民法院 《法律适用》编辑部副主编乔燕、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凌斌、北大法律信息网编辑部主任卢宝锋等人士参加座谈。与会人员对中国法律文献引用注释标准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探讨。首先由笔者介绍美国和日本主要的法律引注标准以及国内的研究成果,并对中国法律文献引用注释标准的拟订提出了全面的建设性意见。随后贺卫方教授进一步强调了确立规范的学术引用注释标准的意义,介绍了在《中外法学》已使用5年的学术引用注释体例,同时对国内法律文献引用注释规范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评价。其后,杨亚平副社长、张益明主任、乔燕副主编介绍了法律出版行业法律文献引用注释的具体情况。在主题发言结束后,朱苏力院长、叶元生馆长、于丽英馆长、凌斌博士、卢宝锋主任分别从不同角度提出了建立法律文献引用注释标准的建议和主张。经过为期1天的探讨,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确立规范和统一的法律文献引用注释标准意义重大,对于推动中国法律学术发展,提高中国法律学术职业化水平有着巨大的作用。因此与会人员提议,由笔者起草一份法律文献引注规范的建议稿,待将来讨论和修改后,向法律界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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