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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少数意见是研究法官审判行为的重要素材,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深入的实证分析。例如,早川武夫:“最高法院判决的尺度分析”,载川岛武宜编:《经验法学的研究》,岩波书店196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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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主义法学对推动判例的研究起着重要的作用。现实主义法学认为,法律规范只不过是立法者的法律见解,对裁判没有严格的约束力,法官可以采纳,也可以不采纳。各种法律规范,无论是表现为法律还是表现为判例,都会不可避免地成为某种凝固的东西,并落后于生活。法律是由法院以权威性的方式在其判决中确定的规则组成的。只有法院具有制定法律的功能,法就是法院做出的判决。
日本最高法院事务总局编:《法院法逐条解说(上)》,法曹会1969年版,第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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