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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国律师抗辩:耄耋王工再出征——被处罚律师诉A省司法厅案二审庭审记实

  另一被处罚律师则称:我只知道《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从未听说过行政处罚适用国际惯例的。请问被上诉人:你们下送上迎,去上级机关“请示工作”,请吃一顿饭就花掉一万多块钱是不是“国际惯例”?厅长家里的红白喜事你们送的礼金算不算行贿?如果按照你们认定行贿的标准,在中国凡是与当官的亲友互相往来的都是行贿,凡是当了官收受亲友礼品的也都是受贿,如此说来,中国包括你们厅长在内的所有官员都应当抓起来以受贿论处。因为我不相信有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一个亲友来往的官员存在。
  五、古今中外法制史上最“牛”的行政处罚
  被处罚律师C对照法律条文在法庭上列举了司法厅行政处罚在内设程序如立案、调查、听证等方面存在的十大违法之处,而被处罚律师L则对照法律条文在法庭上列举了司法厅在行政处罚程序和实体上的十八个违法问题,除去重复之处,两者合计二十六处,可谓“违法无处不在”。依照法律规定,只要有其中之一确属违法的,这个行政处罚就应当撤销。而这二十六个违法之处不仅是实实在在的违法,并且司法厅的代理人对这些违法之处在法庭上也是无言以对的。而就这样一份处处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仅得到了复议机关的维持,并且还得到了一审法院的维持,这在古今中外法制史上也是罕见的。被处罚律师L说:重庆有一个最“牛”的钉子户,而A省司法厅的这份处罚决定书,甚称古今中外法制史上最“牛”的行政处罚。如果通过行政诉讼都撤销不了,全国人大就可以考虑废止《行政诉讼法》了,因为它已经不能起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了。
  六、二十年后重提“法大还是权大”?
  1988年3月1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向全世界听众传播了这样一条消息:在中国七届人大二千九百多名代表中,有四名律师,安徽的代表王工是其中之一。
  此前六届人大,没有一位律师代表,“从零到四”,对此《法制日报》给予了高度评论:“这是历史的一页,令人鼓舞的一页,这是我国律师的骄傲!”
  “在西方,没有律师参加的议会一定会成为新闻,在中国,有律师参‘议会’也成了新闻,而且王工就是这个新闻中的新闻人物”,也正是在这次会议上,王工等32名代表建议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也是在这次会议上,有几句话王工几乎是高声呼喊:“民大还是官大?法大还是权大?我们的口号是人民万岁,宪法神圣,一切权力归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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