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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民主实验模式再观察——一个全局性视角

  (五)小结
  上述四种模式是当下各地方基层民主实验的典型,我们不排除有冠以其他名称的实验模式,但其主要内容、主要精神基本上都可以由四种模式之一来代表,比如山西省晋中市的“双制度”体系[13]就和“一制三化”模式很相像。另外这四种模式也并不是孤立的,恰相反,它们是存在关联的。尤其是“一肩挑”与“两票制”,它们二者在某些情况下是一体两面,更确切地说,前者是结果、后者是过程。例如当村支书通过“两票制”的选举产生后,其一旦参选村委会主任往往能够当选,从而造就“一肩挑”的结果。这样的产生的“一肩挑”就因“两票制”自身的民主意涵而更具民主合法性的基础,应当值得充分肯定。另如“青县模式”,其构建新的权力体制就和“一制三化”所强调的规范化、程序化具有相通性。
  所以,我们切勿以割裂的视角审视这四种模式,而应在立足于能否解决两种合法性间紧张这一线索来通盘的比较观察它们各自优势和缺点的基础上,考虑能否寻找出一种解决该问题的最佳方案。
  现在我们可以说,至少发现了次佳的方案,就是“青县模式”,但这种方案在当下的政治环境下,似乎略显激进。那我们还可以转向一个次次佳的方案,就是综合“两票制”和“一制三化”优点的新的一种模式,即在开放村民参与进村支部的选举过程的基础上,建立起村支部与村委会协商共治制度化、程序化的模式,姑且可以称之为“两票+共治”的模式。这种模式吸收了“两票制”强化民主合法性的优点,较大程度地降低了两种合法性的紧张度;又汲取了“一制三化”模式中争议协商解决制度化、程序化的长处,使得存在的紧张有了相对可预见的消解路径;最后还强调了协商共治,为代表两种合法性的村支部与村委会提供了“和谐”的条件,也提出了“和谐”的要求,实现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的和谐发展。这种模式仅在第三点上略显敏感性,但已较“青县模式”大为降低,因为这里党的领导仍然保守地坚持了直接的领导。
  由于这两种方案透过表面的两委矛盾垂射到了两种合法性之间的紧张,从而为同样以这两种合法性间紧张为根源的全局问题解决提供了十分有价值的思考路径。
  四、社会主义民主的路径选择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民的历史选择,我们必须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前提下来考虑当下中国的民主路径问题。而又如前文所述,真理合法性是党的领导的逻辑基础,所以,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能回避真理合法性与民主合法性两种合法性的并存。而合法性显然是排他的,这一点映射到农村民主就带来了两委矛盾,而映射到全局就是如何协调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核心的党与作为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民代表大会二者之间的关系,简单地说,也就是如何协调“核心”与“民心”之间的关系。
  诚然,在当下,这“核心”与“民心”之间的紧张还未出现两委矛盾般的情形;但我们在理论建构上,不能坐等问题的出现,而应从理论逻辑出发,去正视其缺陷,去消解理论内部的紧张,预防因其紧张而带来的危机。
  如前所述,地方的基层民主实验已为全局性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很好的思路。类似的,解决全局性问题也是可以有两种方案供我们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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