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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序──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

  何以至此?并非律师队伍中巧言令色者不知自身职责之所在,而是他们想藉此“公平正义”的绚丽外衣哗众取巧,殊不知社会公众对律师表现出来的不信任便是根源于此。舍弃正道,剑走偏锋,以致走火入魔,迷失自我,古人买椟还珠之举已是贻笑大方,而邯郸学步最终也只能使原本自己的真正所求湮没在虚幻的浮华当中。
  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
  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以此为导向,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自然会消弭于信任之中。但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光有导向仍不足以纵横驰骋于律师业界,成为当中的佼佼者。律师办案离不开技巧,风格不同,致胜之道看似迥异,实则万变不离其宗。实战派律师致胜有三重境界:
  “拒人于千里之外”为最高境界;
  “不战而屈人之兵”次之;
  “取上将首级于千军万马之中”再次之。
  为何有此高低之分,“扁鹊三兄弟”的故事对此即为最好的阐释:
  魏文王曾问名医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医术最好呢?”
  扁鹊回答说:“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
  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
  扁鹊答说:“我大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只有我们家里的人才知道。我二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刚刚发作之时。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只在我们的村子里才小有名气。而我扁鹊治病,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一般人看见的都是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来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他们以为我的医术最高明,因此名气响遍全国。”
  “拒人于千里之外”,其制胜之道在于防范未然,使当事人全然无后顾之忧。
  “不战而屈人之兵”胜在纠纷始见于端倪便已化解,无需为诉讼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但由于此时纠纷已经产生,因而次之。
  “取上将首级于千军万马之中”,看似最为精彩,实则为背水一战,没有退路,诉讼程序已经启动,此时只有赢得胜诉才能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但是,杀敌一万,自损三千,即便胜诉,也需付出较大的成本,此为没有办法的办法,因而为下策。
  但是,谈笑之间,轻描淡写便助当事人将风险化解,此一境界非经大案要案的洗礼,难以企及。扁鹊说其医术不如其大哥、二哥实际上为自谦之言,试问,没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又何以“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或刚刚发作之时”,若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又为何仍默默无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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