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加强法制宣传 弘扬法治精神

  第五,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弘扬法治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弘扬“良法善治”的法治精神,就是要崇尚以人为本,尊重保障人权,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价值的民本精神;崇尚正义公平,实现自由博爱,平等相待,和睦相处,共同富裕的社会正义精神;崇尚民主法治,坚持人民主权、宪法法律至上、依法执政、民主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原则,规范制约公权力的依法治国精神;崇尚和谐发展,实现法律(法治)与自然相和谐、与社会相和谐、法律(法治)自身相和谐的和谐精神;崇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三者在制度上、程序上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宪政精神。弘扬法治精神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中,“弘扬”是对法制宣传方法的创新,“法治精神”是对法制宣传内容的深化。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既要让人们了解法律的条文和规范,学会服从法律和依法办事;更要让人们把握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养成信仰法治的文明生活方式。
  第六,把法制宣传教育同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在现实社会生活面前,任何空洞的说教都是苍白无力的。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维护公平正义实效的发挥,而法制宣传教育的最终价值在于它能够启迪思想、维护权利、解决问题。社会主义法治是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法治,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制宣传教育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利益问题、社会上存在的焦点难点问题、需要法治解决的现实问题,从情理、道理、法理以及宪法、法律、法规等多维度、多层次做出回应,通过答问题之疑、解法律之惑,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这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才能够深入人心,让人心悦诚服,认同法治精神,接受法治理念,自觉学法用法守法。
  总之,我们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主持十七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要求: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各级党委依法执政的意识,增强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各级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素质和本领,努力开创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局面。
  
【注释】本文为“12·4”法制宣传日座谈会上的发言。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