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的经济效率的主旨是如何通过税收优化尽可能减少税收对社会经济的不良影响或尽可能促进经济良性发展。从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来看,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又反作用于经济。税收的分配必然对经济的运行和资源的配置产生影响,这些影响有好多影响也有坏的影响,税收的经济效率要求精简、有效,尽可能地减少税收对社会经济的不良影响,或者最大程度地促进社会经济良性发展。
二、预约定价
预约定价指跨国纳税人与一国或多国税务主管机关之间就其与关联企业间受控交易将要涉及的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及利润水平等问题进行磋商、达成协议、修改协议以及跟踪监管、审计调整等一系列活动和程序所作出的安排和形成的制度的总称。预约定价安排是经济全球化在税收领域的产物,是跨国公司对跨国所得进行国际分配的一种方法,同时也是税务机关转让定价税务管理的一种模式。预约定价是从美国等西方国家借鉴过来的制度,英文为Advance Pricing Arrangement,简称APA.预约定价制度自1991在美国实行以来,以其高效、便捷和有利于建立和谐的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关系的优点而迅速在西方国家推行。
在我国,2004年9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业内人士期盼已久的《
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试行)》,正式建立了中国的预约定价制度。
预约定价制度针对的是关联企业的转移定价行为[8]。关联企业是指具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关联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转让定价是关联企业之间转让商品、劳务与无形资产的内部定价机制,又称为转移价格或转让价格(Transfer Pricing)。
在关联企业里,转让定价主要发生在跨国企业和涉外企业的业务往来中。最近的统计数字显示,中国在加入WTO后的一段时间里,外商实际额增幅高达15%。截至2004年8月底,经批准设立外商企业达到494025家,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累计达5450.29亿美元。但是,在这些总数达49万多家的外企中,平均亏损面达到51%—55%,年亏损金额逾1200亿元。这种一方面亏损不断增加,另一方面企业不断增加的不正常现象是外企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的结果,企业利用转移定价造成表面亏损从而避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实际上企业是盈利的。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官员表示,中国每年因跨国企业避税而损失的税收收入约为300亿元,而转让定价实现的避税总额在跨国公司避税总额中约占60%。面对企业的转让定价行为,税务机关应当对其予以调整,一般的做法就是按照“公平交易价格”来确定其转让行为的价格,并按照这一价格来调整双方的利润和所得税。确定公平交易价格的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
价格法、再销售
价格法、成本加利法、利润分割法等传统的方法,以及由此发展起来的比较
价格法、比较利润法等。但这些传统方法在经济形势迅猛发展的实践中暴露了许多弊端,好多时候很难通过上述方法获得公平交易价格。为找到一种征纳双方都能接受的调整方法,以协调税务当局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预约定价首先由日本在1987年4月提出,并且美国于1991年率先正式采用了“预约定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