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程燎原著:《从法制到法治》,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8l页。
亚里士多德著:《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第133页。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12页。
张光博、张文显:《以权利和义务为基本范畴重构法学理论》,《求是》1989年第1 0期,第24页。
马图佐夫:《发展中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苏维埃国家与法》1983年第1期,第 21页。
孙国华:《法的真谛在于对权利的认可和保护》,《时代论评》1988年创刊号,第7 9页。
张文显:《法学基本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9页。
严军兴:《略论权利与权力之关系》,http://www.legalinfo.gov.cn/gb/yjs/2003-03/25/content_20884.htm。
卓泽渊:《法治国家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第62页。
卓泽渊:《法治国家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6月第1版,第69页。
吕继东:《
宪法:权利和权力》,参见2002年11月25日《人民法院报》。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页213。
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页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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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川一郎《税法学体系总沦》,第83页,载《当代公法理》月旦出版公司,1993年版,第607页。
(日)金子宏:《日本税法原理》,刘多田等译,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版,第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