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配层面,资本公积金用于股东分配为法律所禁止。“无盈利不分配”是各国公司法普遍奉行的一项利润分配规则,是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的必然结论。由此衍生出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股东分红的法理。在资本维持原则形成的早期,法律上只是限制从净资产增值中派发的股利不得减损股本。那时,出资人可以要求对股本溢价进行分配。但是,股本总是有限的,尤其是实行名义资本制度的国家,股本的法律意义在于明确股权关系,并非出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这时候,资本公积金就显得极为必要。通过资本公积金制度的建立,禁止将资本公积金用于利润分配,无疑是资本维持原则的进一步延伸。
四、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的实质和危害
从会计的角度分析,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的亏损本质上是一种会计处理程序,并无实际的资金的变动。从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栏看,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的亏损是所有者权益栏下资本公积金的减少、法定公积金以及未分配利润的数量调整而已。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后公司日后利润分配创造了条件,因此,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实质上构成了利润分配。前述化腐朽为神奇的案例中涉案公司正是在利润分配环节上进行了财务操作,通过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方式迅速实现扭亏为盈。试想,如果许可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的亏损,同时又不要求资本公积金在当年利润、盈余公积无法弥补公司亏损之后来弥补,那么也就是说公司无须用利润和盈余公积来弥补亏损了,当年的利润就可以全部用于分配了。
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的亏损对公司以及整个市场有负面影响。首先,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难以反映公司的真实业绩。这一点十分浅显,尤其是上市公司,由于股票的溢价发行积累了相当的资本公积金,这是如果通过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不仅无法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经营水平,也鼓励了公司经营团队的不思进取,对于公司竞争力的提高、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利。第二,从税务环节上讲,通过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后,就会导致公司无法享受由于亏损带来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更为不利的是公司按照盈利纳税直接导致了公司的现金流出,从而消弱公司的经营能力。第三,由于资本公积金弥补公司的亏损实质上是变相的利润分配,相当于资本的收回,这样无疑缩小了企业的资本规模,必将损害公司的财产基础和信用基础。第四,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使得以增加每股收益为目的的资产重组频频发生,为二次市场的操纵创造了条件,破坏了市场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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