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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评议会制度设计——基层民主的力量

  3、村中的党员,驻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这些人都经受过人民的挑选,监督本来就是他们的职责,而且都有一定的监督经验。这些人的加入能够提高评议会的总体素质,能够保证把国家的主要精神贯彻到评议会当中。
  (三)评议会的日常运作
  评议会是村民大会的常设机构,其运作类似于各级人大的常委会。评议会在村民大会闭会期间可以随时召开会议评议重大事项。对于村委会的事务可以随时要求审查。在村民中出现纠纷时评议会调解委员会必须及时介入,事态轻微的要及时调解。评议会设主任一名,由村民大会选举产生,所选主任需具备评议会主任所需具备的时间条件以及其他基本素质。评议会一般由主任主持召集,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由五名以上评议会组成人员召集并支持。
  评议会每个月要对村委会的工作进行一次审查,对村民出具审查报告。每年召集召开一次村民大会,同村委会一起向村民大会做工作报告。对于村委会工作的变更、中止等事项要召开全体会议。
  五、新的评议会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
  (一)如何保证国家政策的实施不受自治组织阻挠
  村民评议会的设立无疑又扩大了农村基层的民主程度,大家都会担心过于民主的话,国家的政令是不是就会更加难以实行。我们都知道农民很难摆脱小农思想的束缚,他们当中极少人能够有顾全大局的思想。但是不能因为这样我们就能够不给农民以民主,而像历朝历代那样去搞愚民政策。其实越是不给农民以民主,他们就越是难以摆脱小农思想的束缚。在现今这种状况之下,尤其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我国的农村存在成立评议会的条件。因为农村存在着一批先进分子,其中包括共产党员以及其他觉悟较高的先进分子。这些人能够在评议会当中起到引导、带头作用,从而保证国家大的方针政策的实施。
  (二)宗族势力对评议会制度的影响
  长久以来,我们更多地把宗族当作落后的事物看待,认为宗族是封建的残余,影响选举,不利于发扬民主,却忽略了宗族在特定的场域——村庄中,所发挥的某种程度上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人民公社时期形成的村庄权力结构的模化状况,按贺雪峰的说法,其主要条件之一就是宗族,即乡镇按对传统和现世利益的顺应平衡地安排村干部。[13]传统上,为了便于管理,中国历朝历代政府也都往往根据居民的地缘和血缘关系来进行基层行政区域的划分,这往往使得村级政治领域与宗族势力范围重合。因此那些宗族势力比较强的,一般也在农村政治体系中的作用也比较活跃。[14]我们要建立的村民评议会制度,所追求的是一种权力的均衡,不能够让某一种权力在评议会中起到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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