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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献引证注释规范(建议稿) 第一章 简介

法律文献引证注释规范(建议稿) 第一章 简介


罗伟


【全文】
  第一章简介
  一、 引注的定义
  法律引注(citation)指的是在书写法律文书或法学著作时,对文中所引用的法律依据或者文献,注明其出处。这里的法律文书包括诉状、辩护状、证词、法律意见书、备忘录等;而法学著作包括法学评论文章、专著、教材、法律实务指南等。法律引注不仅能帮助读者了解和印证法源、证据、和别的法律工作者的观点,而且有助于增强作品的逻辑说服力和展现作者的工作和治学态度。
  二、 引注的目的
  法律引注不仅对读者和出版编辑有帮助,对作者本人也是有益的。首先,法律引注对读者来说有以下几点帮助:(1)可直接方便读者和出版编辑按作者所提供的引注来查阅所引用的法律条文、判例、证据或者他人的观点,以印证作者所引用的法律观点是否与原文相符合;(2)当引用法律时,有助于读者判断所引法律的分量;(3)帮助读者和出版编辑了然作者的论据以及有关的参考文献书目。对作者本人的益处则有:(1)增强作者论证的说服力。法律文书和法学著作要有说服力,一定要援引现行有效的法律,或者援引法理上的概念,法学家、政治领袖,甚至是其他法律工作者的观点为依据; (2)可反映作者
  治学的严谨以及参考和阅读有关文献的深度和广度。
  所以作者在文中直接或间接引用的任何文献或者引用他人的理论、观点借以支持自身论点时,必须加引注。而当作者有必要对文中的某些观点进行资料性的补充说明或者对文中的某些不常见的专有名词、术语或史实作必要的解释,而此种说明或解释如写入正文,可能打断正文中行文的流畅,令文脉不清,造成读者理解上的困难时,则需加引注。这种注释为解释性注释。 
  三、 如何使用该规范
  本规范有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有关引注规则,第二部分是附录:法律及其相关的缩略语表。规则部分又分为以下六章:第一章基本引注要素和格式要求、第二章中国规范性文献的引注、第三章非规范性(二次)文献的引注、第四章外文文献的引注、第五章国外主要法律引注标准简介与参考。本规范的使用者首先要熟悉文献的引注要素及其引注基本格式,然后,根据被引文献的特点,在第二到第五章中,选择一种被引文献的引注格式,来引注。方能准确无误地将被引用的文献以一种统一的格式注明,以便读者有效地查出引用文献的原文。为了方便使用者,在第二到第五章中的各种文献的引注规则用黑体字表示,并在规则后加上引注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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