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政治体制允许外行、商业买办、政治间谍混入政坛,并兴风作浪,混淆视听,劫持民意。例如,在知识产权领域,美国出了一个议员,他原来做木材生意,没有学习过法律和知识产权,也几乎不了解中国。可是,这个人跟日本很有缘,长期旅居日本。后来,他做了反华鹰派,又出书抨击中国,说中国是个贼,一个知识产权窃贼,主张美国对一切来自中国的产品征收知识产权税,主张美国专门立法,要求一切美国进口商保证不进口中国侵权产品,否则将受惩罚。他还提出很多荒谬的主张,例如说一切中国企业用的软件都是盗版,绝大部分中国企业用的技术都是从美国偷来的。可笑的是,这样一个人竟然当了联邦议员,得以在美国国会提出一些ACT,在美国国会发表更多危言耸听的反华言论。在他的领导下,美国国会出现了一个小群体,一个为个人私利胡说八道的反华群体。
对这些人说我们中国的科技人力资源居世界第一,说我们大部分科技项目从选题、立项,到项目开展基本都是独立自主进行的,说我国出口企业的绝大部分侵权行为是国外企业的OEM订单造成的,中国企业毫不知情、完全无辜,而且无法通过知识产权检索规避法律风险,说我们的商标申请量连续十多年居世界第一,说我们的专利挖掘申请量每年比美国多十几万件,说我们中国绝大部分企业基本不做技术检索,绝大部分企业没有技术检索工具,更谈不上主动抄袭借鉴国外技术,这都毫无用处。为什么,他们不看事实,只看服务对象的目标或者所谓“民意”。
从他们这些联邦议员的主张看,不择手段地压制中国竞争对手的崛起,严厉威慑中国的企业家群体,这已经成为他们所代表的一批美国资本家的“民意”。
此次袁宏伟诱捕案件,也许是这个“民意”的体现。
这个案件如果发展到袁宏伟被引渡美国,那么它将开创一个先例——美国是判例法国家,判例一开如洪水猛兽不可遏止,使得中国大部分企业家都可以在第三国被逮捕,然后引渡到美国接受知识产权犯罪审判,或者大部分去美国做旅行的中国企业领导都可以在美国被抓捕、审判,因为美国的联邦议员说了,“一切中国企业用的软件都是盗版,绝大部分中国企业用的技术都是从美国偷来的。”既然美国国会无法通过“对一切中国产品征收知识产权税”的法案,既然美国国会无法通过“强迫一切美国进口商书面保证不进口中国侵权产品,否则将受重罚”的法案,那么美国企业只能通过申请大规模逮捕、引渡中国的企业家来遏制中国企业的崛起。
这种近似无赖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不仅严重威胁中国商人的自由和人权,而且会严重威胁中国的国家安全。很多中国企业的领导掌握大量的经济情报、科技情报、竞争情报、政治情报,甚至军事情报。如果我们允许国外警察以知识产权案件调查的名义肆意逮捕中国企业领导,那么这些情报将很容易泄露、流失。最终受到侵害的是中国的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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