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当下中国法学教育之我见——读《当代中国法学教育之我见》后有感

当下中国法学教育之我见——读《当代中国法学教育之我见》后有感


左明


【全文】
  法学,傲视群雄,稳居中国高等教育第一专业的宝座。
  中国需要如此众多数量的法科毕业生吗?从社会学的角度,当然需要。法学的数量优势是相对于其他专业而言的,绝不是相对于全体国民而言的。在中国,高等教育的总体规模在现有的基础上再扩大若干倍(当然不是在短时间内实现),也不为过。中国的基本国情:人口数量有余,质量不足——远远不足,差得太远、太远。
  法科毕业生的就业。每年有多少毕业生可以进入“老三样儿”(即法院、检察院和律师界)?该文作者说是十分之一,根据居然是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为十分之一。且不说应考者中人员专业构成的复杂,仅就应届与往届的数量纠缠不清,就无法判断。此外,殊不知:通过司法考试与进入司法队伍之间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举例:我的同事中(高校法学专业教师)拥有律师资格的超过90%,而从事律师职业的(当然是兼职)不足10%。原因:如果把教师看作秀才,法官看作兵的话,那么“秀才遇见兵”的后果就尽人皆知了。目前,法学专业教师与法官(也包括检察官和律师),在价值取向、思维观念上有着天壤之别。
  法院和检察院,乃国家之公器,人员进入的数量和条件应纳入法制的轨道。具体数字(包括:总编制、现有人员、缺编岗位、退出人员、进入人员等)理应公之于众(虽不必实时更新,但也应做到定期更新)。律师,是市场的产物,数量和规模由市场来调节。每年的需求量弹性会较大,变化也会较大。最终受制于社会的需求。
  毕业生的数量远远大于“老三样儿”需求的数量是肯定的。因为接受高等教育与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从来就不具有严格对应关系。只是被某些人机械地联系在一起了。招生与就业挂钩,看上去有理,实则经不起推敲。
  是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吗?是因为青年人接受了高等教育从而导致就业困难吗??难道高中毕业、初中毕业、小学毕业乃至文盲的适龄人群的就业就不困难吗???就业压力是全局性的,绝非仅针对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可能会有更多的接受高等教育的人面临就业困局,但这绝不是高等教育之果、之过。当只有较少的人接受过高等教育之时,进入劳动力市场时才会具有相对优势。当大家都具有大学文凭之时,文凭在就业时就无关紧要了。文凭也许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高等教育不应再背负着解决就业之责!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