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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怨”——读《法学院》后有感

  学院的学术风格与院长的学术眼力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不要让院长肩负过多本不该承担的使命。院长不过就是一个“大管家”嘛。学院的兴衰荣辱,还要仰赖学院真正的主人——教师与学生。恰如美国总统的能力高低与美国的国家命运没有太大关系。
  众所周知,博士点、硕士点是“整”出来的,学科规模是“搞”大的。这其中的烂事儿就不必细说了。
  挖别人墙角(即“策反”其他单位的人才),的确是一条快速发展之路。但也只能算是蝇营狗苟、鸡鸣狗盗。万有引力定律在人类社会的体现就是——魅力。君不见,为了心爱之人,不远千里、日夜兼程,“磁性”可见一斑。
  为什么要作院长?如果不是为了物质利益(个人名望的积累最终也会转化为物质利益)的话,就是实现精神追求了。可是一心不能二用,仅仅从机会成本的角度考虑,要想做一个杰出的管理者,必然会影响做一个杰出的学者。要么有所得必有所失;要么鸡飞蛋打。
  以目前北大法学院院长为例。从可以看到的作品而言,朱苏力教授还是一位不错的学者。作为院长又如何呢?这也需要一些客观的、可以观察的实绩来评价。朱教授在作院长前与后对自己学术的影响如何,他自己最清楚,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向社会做一个交待。是两全其美,还是苦乐参半?他的同事贺卫方教授,不是院长,也可以对社会、对法学院做出积极贡献。不知多年以后,人们记忆中的是朱院长,还是朱教授?
  院长是不是官?高校行政化是不争的事实。一般而言,高校校长是司局级,二级学院院长或系主任是县处级。这恐怕是世界的唯一!院长可能没有多少明确的、额外的、体制内的物质利益,恰如国家主席的法定收入也不会很高一样(真希望晓谕天下)。但如果他本人愿意的话,他的地位(势能)完全可以转化为当量的物质利益(动能)。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情。出头露面的确一分钱不发,但可并非“浪得虚名”。上“春晚”的演员的直接物质回报可能就是盒儿饭,但把命拼上也不一定有这样的机会。搞搞清楚,现在是眼球经济(注意力经济)时代,不要太土好吧,就连最蹩脚的演员都知道混个脸儿熟会带来巨大的潜在利益,不要说经常抛头露面的法学院院长了。如果院长大人愿意的话,何愁不财源滚滚,这是用后脚跟儿都可以想到的。
  “同事的指责和骂声”因何而来?是同事鼠肚鸡肠,还是院长办事不力?宽广的胸怀包容的是别人的心胸狭窄。
  “院长特别难当,属教育界的稀缺资源”?恐怕是好院长吧?因为哪一个院长的职位也没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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