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殡葬法是如何贯彻实施的?——对国家法实施的个案透视

  这种制度性的安排就是强制将尸体火化,并将骨灰统一葬入公墓。但是新制度的实行也是需要社会成本的。如果要达到节省财物的政策目的,则必须证明新制度的实行将会比沿袭原来的土葬风俗更经济。实行火葬后,除了用于殡葬仪式外,丧户的丧葬费用就主要包括火化费用和公墓购置费用两项。根据义乌市殡仪馆领导的介绍,就火化费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运尸费;(二)抬尸费;(三)火化费;(四)骨灰盒的花费。以上四项费用共需700多元左右。但这基本上是最低费用,并且由于殡仪事业是国家垄断性行业,这种服务属强制性服务,这样,火化费用对村民而言也成了强制性的消费了。
  乡村公益性公墓的购置费用是实行火葬后的另一项重要支出。按照义乌市政府的要求,乡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陈放室先由乡村集体出资兴建,然后再向丧主收取费用。在公墓的花费方面,现在还没有一个确切的数据。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公墓建得比较好的,其价格也高些,像廿三里镇以及苏溪镇胡宅和将宅村的公墓每穴至少应在500元以上。而据廿三里镇李宅村一新丧户说,光墓碑就花了他600多元钱。另外一方面,像火化费一样,购置墓穴的费用对村民来说也不具有选择性,因为义乌市政府规定,公墓和骨灰存放处只能安放本乡镇或本行政村的村民骨灰。
  按道理说,按照旧风俗所需的棺材和建墓费用也不少,但由于两者所需材料在农村往往可以就地取材,因此对这种费用人们并不敏感;而实行火葬后,火化费就已不低,各地的优惠取消后,墓穴的费用又很可能要超出人们的想像,人们对可能要收取的公墓管理费的传闻也议论纷纷,更重要的是火化费和墓穴费用成了强制性消费,这一切都使村民们很难感觉到实行殡葬改革后更省钱了。而事实也可能如此,从几家受访的新丧户的情况看,除了一丧户只花了两千多元钱外,其余的丧葬费用都在七八千元以上,最多的一户达1.6-1.7万元。关于费用的问题,政府官员也坦率地承认“目前节约钱财方面没有做到”。[15]
  (二)“三个一律”
  《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全面推行火化。”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在浙江省范围内,全面推行火化已成为法律的强制性要求,个别地区的例外受到法律批准程序的严格限制。义乌市政府正是依照这个精神执行的。市政府不光规定从1997年10月5日零时这一统一的执行时间,而且还提出了“三个一律”的要求,即:“凡规定火化的人员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凡火化后的骨灰盒一律安放在公墓或骨灰存放室内;凡偷搞遗体土葬或骨灰盒装棺土葬的一律起棺火化或起棺取盒安放于公墓或骨灰陈放室。”[16]就法律本身来说,法律规范的一般性规定和一体化执行是其规范性、普遍性的根本要求。但是,法律规范执行的一体化本身却仍然还有个正当性问题。这次殡葬改革,国家法律要面对的是已经沿袭数千年的殡葬习俗,这种习俗的正当性历来很少受到怀疑。近年由于人口的增长、耕地的缩减,人们隐隐有了指望国家通过法律来进行调整的期待,但是当国家法律对此真正予以介入时,其来势的凶猛却又是村民们所始料不及的。
  在“你觉得将去世者进行火化”这个问题上,认为“可以接受”的占58.9%,认为“不可接受”的占17.6%,认为“无所谓”的占23.5%。在这里持肯定和不持否定态度的总共占了82.4%。这显示,即便在农村,人们对火化的恐惧并没有想像那么严重,在访谈中大部分老人对死亡和死亡后的安排表现出相当漠然的态度,“人死了,什么都无所谓了”,这种看法相当普遍,可见在农村推行殡葬改革,所谓的封建迷信观念并不是主要的障碍。
  在“如果保存骨灰,你觉得将骨灰一律葬入公墓(或放入骨灰陈列室)”这个问题上,50.6%的人认为“可以接受”,30.6%的人认为“不可接受”,18.8%的人认为“无所谓”。持肯定态度和不持否定态度的总共占69.4%。以上两个问题的统计数字表明,对国家以火化遗体和建统一公墓为内容的新的殡葬制度,大部分村民并不持否定态度,并且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村民还抱积极的赞成态度。这种情况也说明了生活于传统习惯中的村民对国家法律制度的某种期待。不过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基本上还是基于对殡葬制度内容的抽象认识,还没有涉及具体的一些问题。村民们对殡葬改革的认识不可能只停留于抽象的制度内容,对他们来说,还必须承爱具体的执行方式给他们带来的实际影响,而这种影响又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对整个殡葬制度改革的看法。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