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立法建议
在我国,立法机关将在物权法制定后开始着手制定侵权法,因此,侵权法的制定将要提到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之上。如何在我国未来侵权法中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将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而且还将关系到我国侵权法结构的完善,必须慎重对待。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成果,总结我国司法判例积累的经验,我国侵权法应当对此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笔者认为,基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需要,我国法律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上应当坚持以下原则和规则。
(一)区分原则的坚持:进入的合法性与进入者的年龄
区分合法进入的未成年人和非法进入的未成年人,区分年龄较大的未成年人和年龄较小的未成年人,并根据他们的年龄来确定不动产权利人是否对他们承担注意义务和侵权责任。
(二)法律规则之一:未成年人是合法进入者时的法律规则
如果进入者是合法进入的未成年人,不动产权利人仅仅在他们单独进入自己不动产之内或者之上时对他们承担合理注意义务。因为,法律认为不动产权利人对单独进入的未成年人承担安全保护义务。此时,法官在责令不动产权利人对他们承担侵权责任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用过失相抵规则。如果未成年人与其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一起进入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之内或者之上,不动产权利人不就自己的物或者环境引起的损害对他人承担注意义务和侵权责任,因为,法律认为与未成年人一起进入的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应当对进入的未成年人承担安全保护义务。此时,法官不适用过失相抵规则,而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法律规则之二:未成年人是非法进入者时的法律规则
如果未成年人是非法进入者,不动产权利人是否就其物或者环境引起的损害对他们承担注意义务和侵权责任,应当根据他们的年龄来确定:如果未成年人的年龄较大或已满了14周岁,不动产权利人不就其物或者环境引起的损害对他们承担注意义务和侵权责任,法官也不得适用过失相抵规则,而应当直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成年人年龄较小或者不满14周岁,不动产权利人应当就其物或者环境引起的损害对他们承担注意义务和侵权责任,法官在确定被告承担的侵权责任范围时则应当适用过失相抵规则。
【注释】(7)参见闫晓光、李朝涛:《女童溺死校园湖一审校方赔13万》,《信息时报》2005年8月24日。 (8)See21Minn,207(1875). (9)(10)See28N.J.1,6,143A.2d521,523-24(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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